如果鲁迅先生今天还活着,不知道会对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江歌案”写一篇什么文章,或者对媒体发表怎样的言论。
也许,鲁迅先生会“骂醒”那些没有良知的人,但现在当事人到底有没有良知,还不清楚。
有人说,她躲在屋里明知道外面是前男友,但自己害怕不敢出去,也许这是事情真相,如果这是真相,那么,由于害怕而不敢出去,也属于人性。
因为看过很多类似,凶手行凶时,群众没有人会出手相救,单单是冷眼旁观,或者是赶紧逃离现场,这在鲁迅笔下,属于麻木不仁。
看似激动愤怒的群众,也有可能是把此类事件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因为他们除了转发一下八卦公众号文章,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做。
如果转发者属于有良知的那部分人,我相信,他一定会在路上敢于扶老人,不乱丢垃圾,遇到坏人做坏事的时候见义勇为等等事情,也就是学雷锋做好事,然而,拾金不昧的人,在现代又有几个人?
你没有和刘x一样像公众号那样批判的没良心,但拾金昧了,同样也暴露了人性,从道德意义上说,是一样的,只不过,有的人做了坏事别人不知道,有的人做了坏事却被别人知道了。
然而,那些痛骂刘x的人,不见得会做多少见义勇为的事情。
而且,大部分群众是很容易被煽动的,所以,我们要尽量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再说话,因为大多数公众号发表的东西,都属于道听途说,不是现场目击者。
不是现场目击者,就暂且先不要以“铁定”这个词语来定义事件。
声讨是可以的,但不要丧失理智,就像我们当初抵抗x货一样,我们只要做好自己就好了,抵制制裁就好,千万不要冲昏头脑做过激的事情。
有的人去砸车,还伤了人,最后让两个家庭都背负上沉重的代价,一个在牢里,一个在医院……
这种过激的行为不是爱国,而是愚昧与容易被煽动。
如果他们能想通这样一个道理,那么他们就绝不会那样冲动行事。
我们砸了同胞的车,伤了同胞这事暂且不提,光说汽车损失这事儿,车属于同胞花钱买的,我们砸坏了,首先是车主损失金钱,其次保险公司要理赔,保险公司是我们国家的,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车损,一来一去,损失的还是我们同胞自己。
这算什么道理?这只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其他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好处。
很多年过去了,抵制x货好像并没有成功,当初闹得轰轰烈烈,可如今该买x货的还买x货,不仅个人买,甚至组团去买马桶。
这是一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世界,好东西我们当然要购回来,这不仅是对我们生活的提高,也是一种与外界交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