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也凑在电视前,看完了国家的紧急通告。他特别沮丧的看着裴泽,“猫爷,我只能再陪你二十年了。怎么办?”
裴泽揉乱了他的头发,“别怕,会有办法的。”
叶笙枕着裴泽的腿,乖巧的被裴泽欺负着。“猫爷,其实这样也好,我越来越年轻,就不会被你看到老了以后丑丑的样子了。”
其实,虽然是用玩笑的口吻说出来的,但这真的是叶笙的初衷。当时黎子欢的那些话,他至今都记得。现在,金钱权势他唾手可得,就只剩下容貌和青春了。
生命胶囊的这个鬼主意,还是叶笙想破了头才想出来的。只有这样,猫爷才能接受慢慢变年轻,顺带着偷偷变漂亮的自己。
裴泽笑笑,他在想象着小小的叶笙,像个小豆丁一样整天追在自己身后要抱抱。
这天傍晚,叶笙的烧烤店开业了,没办法,家里穷死了,快养不起猫了。
可是等了好久都没有客人,看来,生命逆行的阴影还没有散去。人们正闷在家里,愁苦的抽烟、喝酒。
这时,店里进来了一个人,一头长发,穿着素白的古风长袍,衣襟上绣着浅粉色的花瓣。
这人仙气儿飘飘的,把叶笙看傻眼了。本能的觉得不寻常,赶忙去把店门关了。
裴泽看着眼前这个家伙,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是,这是谁呢……裴泽用力的想,一阵晕眩感袭来,头疼得要炸了,忍不住用胳膊撑住。
那人拉住他的胳膊,安抚的揉着他的头,动作很自然,“小家伙,不要想了。”
“你到底是谁?”
那人笑笑,“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长袖一挥,眼前就出现了一道水幕,完整的重现了他们的初遇。
猫先生以前是小猫的时候,没有人照顾它。它就蹲在半山腰的瀑布边上,伸爪子捞鱼,
运气好的时候,能捞上来一条小鱼。但是大多数时候,它都是爪子湿湿的,可怜巴巴的蹲坐在石头上舔毛。
有一次,它饿的昏了头,捞鱼捞的太投入,一不小心栽进了河里,眼看着就要随着水流冲下去了。
这时,一根树枝拦住了它,毛团子赶忙抱住树枝,被带到了岸上。
它害怕的抖抖毛,爪子还是抱住树枝不放。
过了一会儿,它盯着树枝上的粉色花瓣。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