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接到约翰打来的电话,得知他正在一边卖肉夹馍一边给自己打电话,李峰有些无语。
“我从下午卖到现在,已经卖出去了一百二十多个。”约翰很兴奋,他在华夏的时候,虽然很多人夸他的肉夹馍正宗和好吃,生意可没这么火爆。
“人都喜欢尝新鲜,而且,外国的食物也更受欢迎一些……”李峰不以为意,美国佬也是人,自然无法免俗。
更何况,约翰做肉夹馍的手艺也确实不错。最起码,李峰吃过六七家的肉夹馍了,约翰做的最好吃。
约翰乐呵呵道:“成本才五十美分一个,我卖三美元,现在已经赚了三百美元。”
“很好,起码以后我用不着担心你饿死街头了。”李峰啧了啧嘴,傻大个很有奸商潜质啊!
约翰傻乎乎的笑着。
“在美国还习不习惯?”李峰问道。
“还好,今天……”约翰欲言又止,他知道李峰的性格,有些不太想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他。
李峰有些意外,他还从没碰到约翰扭扭捏捏的时候。转念一想,顿时有些明白了:“是不是祸害谁了?”
约翰老老实实的点头,将今天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人把车撞死……亏你想得出来。”
约翰猜想得没错,李峰对这事有些抵触。他不像杨兮兮那样充满了正义感,但也不像约翰和林思芸一样,心中完全没有善恶之分。
自己的学生祸害人,总归让他有点疙瘩。
当然,也不是太抵触。李峰虽然不像林思芸、约翰和陆兴生那样亲疏观念达到变态的程度,但其实也不弱。他跟美国人不熟,祸害也就祸害了。
也正是因为知道这点,约翰才敢去美国做政客。要不然,一边是逝去爷爷的梦想,一边是会引起李峰的反感,二者一旦冲突,将会让他非常痛苦。他可以为了爷爷的梦想,一辈子过着自己并不喜欢的政客生活。可一旦他的政客生活令李峰产生强烈的反感,那就没活路了。
约翰其实比任何人都要单纯,他只为自己在意的人而活着,尽管他现在从事的职业是极不单纯的政客。
“记住了,你还年轻,低调行事。尽可能的让人只知道你的真实性格,让人觉得你完全无害,这样可以减少很多风险。”
李峰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对约翰,他还是有点不太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