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9节 我想念东林党了!

“姓颜的不傻,他这么做,是想让更多的人口到东南亚去!”

“我想念东林党了!”一位官员幽幽地道。

大家猛醒,东林党是抗税老手,他们要是在的话,喷发的口水可以把东南国公府给淹没,任由颜常武的大炮再厉害,也架不住口水。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东林党不在了,大家为先前的鼠目寸光而后悔莫及!

之前东林党倒霉时,大家还开心地落井下石,幸灾乐祸地想由他们负责皇帝死难之事,我们没有责任,多好。

当斯人已去,才发现他们的好处,其它文官可没有东林党的“战斗力”!

打倒了东林党!

再取消掉科道官员的“风闻奏事”权利。

大伙儿不由得心中寒意大盛,姓颜的海贼头坏透了,步步为营,制大家于死地!

……

静室里,颜常武与孙承宗对坐饮茶。

发现孙承宗对于推行他的三项大项消极,孙承宗是朝政中不可或缺的好助手,颜常武特地约他谈心,以释他的心结。

孙承宗长叹一声道:“领袖你是不世出的奇人,我自追随你以来,对于执行你的政策不遗余力,但今天看来,你这三项大政操之过急了!”

“是的,大明土地兼并现象极为严重,只是现在新朝初定,人心思稳,官员亦未完全部署到位,大动干戈,实属不智!”孙承宗遗憾地道。

颜常武则用一句话来回答道:“我日暮途穷,唯有倒行逆施!”

摊丁入亩不算新鲜,实质上来自于“一条鞭法”。

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严重,那些什么藩王啊、勋贵啊、官老爷啊、秀才以上的读书人啊等等,他们是不用交农税的,家有良田千万亩,分文税收不交!

官府收不上税,唯有拼命压榨那些没有免税权的农家,如此引发了剧烈的社会矛盾。

朝廷见不是路,当时的嘉靖皇帝琢磨着新法子去挣点银子花用,推行了“一条鞭法”,由大臣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但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首辅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张居正此法给大明续命,朝廷税收不断增加,国库充裕,史书称“太仓栗可支十年,库积金四百万两”,万历朝的“三大征”打的是钱粮,张居正居功至伟。

但他的方法,得罪了普天下的既得利益者,不会有好结果。

张居正人走政息,东林党疯狂地清算,张居正死后家族遭遇迫害,子孙冻饿而死!

至于“一条鞭法”,想都不用想,直接废除,当我大东林党的税是这么好收的?!

所以东林党的战斗力可怖,摊作他们一群疯狗也似地扑上来,颜大少也怕,先发制人,干掉东林党再说。

至于颜常武的摊丁入亩,是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更进一层,除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之外,针对“一条鞭法”的弊端:丁银(人头税)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现在土地兼并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穷丁、无地之丁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农民畏惧丁税流亡迁徙、隐匿户口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东南亚,情况好得多,所有的土地都归东南府所有,东南府将土地交由农民小户和大种植园耕种,如果不种地或不开发,就收回土地,按土地收税,不按人头,不存在土地兼并的问题(类似天朝的情况,土地归国家)。

南明情况则不一样,颜常武不能没收所有的田地来搞土地改革,那么就干脆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实行有土斯有税,谁有田地就交税的原则,那些穷丁、无地之丁就不用交税了!

颜常武得意洋洋地指出道:“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官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

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用担心丁税,就不会造反了,他们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可以去经商和打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至于“火耗归公”,明朝官员的收入不高,州县官员不能借以维持生活,于是有所谓“火耗”。火耗又称“耗羡”、“羡余”是正税之外无定例可循的附加税,也是默许州县官在收正税之外加征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