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4 寸步不让

湾区之王 磨砚少年 1759 字 7个月前

“我是说,史蒂夫-麦克奈尔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球员,但我们都正在努力变得更加优秀。”陆恪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把记者们后续的其他挑衅话语全部都封堵了一个严严实实,然后……然后事情就变得无聊起来了。

是的,无聊!

面对卡姆的攻击,陆恪居然没有暴跳如雷?居然没有破口大骂?居然没有情绪失控?那这场戏还要怎么继续唱下去?难道陆恪不应该是面红耳赤、口沫飞溅地发起正面还击,怒斥“我要打爆你的/狗/头”之类云云,这才符合逻辑嘛!

为什么结果却是一场老人太极?

差评!

虽然说,陆恪的话语里充满了无数解读可能,发布出去之后,势必在球迷和球员之中再次引发一场争论;但归根结底还是缺少了火花,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在场所有记者都以一脸“寒心”的表情看着陆恪: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斑比!

但还是有记者不甘心,最后又补了一个问题,“斑比,那么你觉得卡姆-牛顿是一位什么样的四分卫呢?对于这场比赛,你有信心赢得胜利吗?”

这简直就是世界十大无聊制式问题之一,根本就是选美大会之上的标准问题模板,没有任何新意和创意,提了也等于没提。

正当所有记者们都已经放弃挣扎的时候,陆恪却带来了意外惊喜,“事实上,我不知道。我是四分卫,而不是跑卫,你知道,位置不同,我无法做出相对准确而客观的评价。但关于比赛,我还是会竭尽全力争取胜利的,这依旧是我和球队的唯一目标。”

等等。

等等。

他们刚刚是不是遗漏了什么关键部分:跑卫?跑卫!跑卫!卡姆-牛顿是跑卫?

致命一击!

众所周知,卡姆的传球成功率始终低于百分之六十,这是致命短板,即使是新秀赛季传出了打破新秀记录的四千码传球数据,他的传球成功率也只有60.0%——随后的2012赛季和今年,数值都低于如此门槛。之所以传球码数能够创造记录,一是因为传球尝试次数非常非常多,二是因为外接手和近端锋完成接球之后的持续推进非常成功。

相较于卡姆的传球能力,他那堪比超人的身体素质在地面推进中得到了更多发挥。

可以看一组数据做比较。

2011赛季,传球达阵21记,抄截17记;跑球达阵14记,跑球码数706码,跑球均码5.6码。

2012赛季,传球达阵19记,抄截12记;跑球达阵9记,跑球码数741码,跑球均码5.8码。

另外,队内头号跑卫德昂杰罗-威廉姆斯(deangelo-willi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