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列阵,进攻组,八十五号近端锋为非法接球球员,罚掉五码,重打一档。”
什么?
非法列阵?
这是怎么回事?
陆恪站在口袋之中满头雾水,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刚刚如此精彩绝伦的一次传球进攻,怎么就非法列阵了呢?
在橄榄球比赛中,进攻组一共有十一名球员,却不是每名球员都能够合法接球的。最简单粗暴的观点就是,五名进攻锋线球员似乎都不能接球,当然,这样理解是有道理的,但规则却不是如此规定的。
正确的规则是:进攻锋线之上人数必须大于等于七人,线上两端以及线后一码之外的球员为合法接球球员。
大前提是,最前方的进攻锋线横向线路上,必须有七名球员。一般来说,五名进攻锋线和两名外接手都是站在同一条线上的,那么此时“线上两端”的球员就是外侧的两名外接手,于是外接手和他们身后的其他球员都是合法接球球员——近端锋和跑卫都会稍稍落后至少一码以上。
但如果罗列出特殊阵型呢?
比如说刚刚旧金山49人的列阵,最前线之上罗列了八名球员,其中莫斯和洛根加入了五名进攻锋线的行列,站在同一条线上;而最外侧的克拉布特里也是平行站立。
那么在如此情况下,“线上两端”的球员分别是克拉布特里和洛根,他们都是合法接球球员,而莫斯则默认为非法接球球员。
至于弗农,他的站位必须落后克拉布特里和进攻锋线的站位一码,他才能成为合法接球球员,但如果弗农和他们站在同一条直线上,他就不符合“线上两端”的位置,自然也就是非法接球球员了。
在合理情况下,官方规定的合法接球球员就是外接手、近端锋以及跑卫,一共只有五名合法接球收,不过,在数不胜数的把戏进攻之中,利用进攻锋线来完成接球也是一种狡猾的战术——
同样以旧金山49人刚刚的阵型为例,如果洛根的站位故意落后一码,这就激活了右侧的进攻截锋艾利克斯-布恩,他成为了“线上两端”的两名球员之一;然后在开球之前,陆恪需要提前和裁判表示:这一轮进攻,布恩是合法接球球员。
那么,接下来的进攻中,陆恪就可以传球给布恩,完成推进。
所谓的“合法接球规则”看似有些莫名其妙,但由来却非常沉重。
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常青藤名校的那些球员们用脑子打球,通过数学和物理的方式来计算出推进阵型的优劣——他们可以站成一个炮弹的鱼雷模样,又或者是剪刀手形式的集中攻击,利用不同阵型的变化执行冲撞,在开球瞬间就破坏防守组的站位,继而制造优势,防守组基本没有还手之力。
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哈佛大学发明的“飞行楔子(flying-wedge)”,可以简单理解为进攻组分成两部分,以四分卫作为连接点,左侧和右侧在四分卫的指挥下,同时朝着防守组的一名球员执行蛮牛冲撞——任意一名球员都可以,强大的力量瞬间爆发,将这名防守球员摧毁,而后为跑卫的冲球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