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 冤家聚头

湾区之王 磨砚少年 3407 字 7个月前

今天,陆恪即将展开录制的是一档脱口秀,名为“今夜秀”。

在美国,脱口秀是诸多电视节目之中最经典的类型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受欢迎的类型之一。

1954年,第一档脱口秀出现在了电视机屏幕之上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渐渐已经成为了美国娱乐文化以及社会文化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几乎每一家电视台都拥有传承超过三十年的招牌脱口秀。

比如nbc电视台的“周六夜现场”和“今夜秀”,比如cbs电视台的“深夜秀”,再比如说美国有线电视台喜剧中心制作的“每日秀”,在过去十五年时间里牢牢占据了每天收视率排行榜前十名的一个重要位置;当然,还有去年正式停播的“奥普拉脱口秀”。

美国的脱口秀是比较特别的一种节目形式,基本可以分为几个部分,首先是开场时刻,主持人对着摄像机和现场观众的单口桥段;而后则是现场音乐表演、嘉宾访谈、特别节目以及装扮小品等等,甚至还会和现场观众进行互动。

但脱口秀最为特别的地方就在于,节目之中的所有话题都结合当下流行,针砭时政,批评嘲讽政治和政客更是一贯传统,这也使得脱口秀成为了社会构成的一部分。

根据调查,2008年大选期间,十八岁至二十九岁的美国年轻人中,将近一半从政治类脱口秀中获取与选举有关的政治信息;成年人中超过四分之一在投票决定受脱口秀的影响。这其中,美国最知名的深夜脱口秀“囧司徒每日秀”被评为美国民众最信任的新闻源,超过了“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传统权威媒体。

这一组数据就可以看出脱口秀的特殊地位了,在“滚石”杂志评选的一百个最伟大的电视节目榜单之中,前十名有两个席位属于脱口秀,一个是“周六夜现场”,一个则是“囧司徒每日秀”。

一般来说,美国脱口秀分为日间脱口秀、晚间脱口秀和网络脱口秀。

撇开个人新闻源时代的网络脱口秀不说,日间脱口秀的播出时间集中在工作日的早上,所以主要受众是老人、妇女和学生,话题也集中在健康、情感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心灵鸡汤更是不可或缺,整体风格相对比较温和。

晚间脱口秀大部分都集中在深夜时段,受众群体则是主力的中产阶级以及上班族,得益于时段的特殊性,风格主要以犀利、调侃、大胆、直接、幽默为主,政治话题始终是核心的核心,很多时候都是百无禁忌。

在过去半个世纪里,数不胜数的卸任总统、总统候选人以及政客都上过脱口秀,贝拉克-更是被戏称为“脱口秀总统”,2009年,他成为了第一位拜访深夜脱口秀的在任总统。

不同于亚洲领导人致力维护的成熟理智形象,美国民众更加在意政治家的风度和幽默,因此政客们为了投选民所好,纷纷选择了脱口秀这个平台。

在2000年的大选时,戈尔的竞选团队亲口向媒体承认,他们每天都要花时间研究几个重要脱口秀的内容,分析槽点、黑点和热点,然后对自己的政策和方案作出相对应的调整,足见它的影响力。

毫不夸张地说,脱口秀是了解美国文化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过去十年时间里,不少nfl职业球员也都出现在了“周六夜现场”的嘉宾名单之中,佩顿-曼宁和伊莱-曼宁更是在各自勇夺超级碗之后,担任了节目的主持人,展现了属于他们的幽默风格,这也是向广大观众展示球场之外的球员面貌的最佳平台之一。

这一次,联盟为了扩大影响效果,同样将宣传平台选择了脱口秀,而且选择的是全美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今夜秀”。

作为nbc电视台的王牌节目,这一档节目甚至被誉为是“脱口秀之王”的舞台,从前任约翰尼-卡森(johnny-carn)无可争议的业内崇高地位,到继任者杰-雷诺(jay-leno)同时深夜收视率十九年如一日,始终不曾让出同档期收视率冠军的位置,这就可见一斑了。

当代美国社会里,“今夜秀”与“周六夜现场”、“囧司徒每日秀”并列为美国最具代表性的深夜脱口秀节目,收视率和影响力都远远超过了日间脱口秀“奥普拉脱口秀”。

仅仅是这一个举动,就可以窥见联盟对这一次推广宣传活动的重视了。

昨天比赛结束之后,所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陆恪还没有太多实感,现在就一点一点开始变得清晰起来,难免也稍稍有些紧张,毕竟,所有一切都是陌生的,而且也不是陆恪最为擅长的。对于电视节目,以前在小屏幕前面观看过不少,现在自己突然就要成为其中一部分了,紧张之余,还有些神奇。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之下,陆恪进入了化妆间休息室,然后就看到了小心翼翼捧着服装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不断扬声确认出场时间的助理、正在来来回回踱步确认采访问题的经纪人、认认真真确认水果以及饮料的第二助理……

眼花缭乱,这才是真正的眼花缭乱,眼睛都不知道应该放在哪儿。

同样是休息室,球队休息室比眼前的化妆休息室要简单有序多得多,当陆恪反应过来的时候,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憋气,这一个笨拙的动作让他自己不由就轻笑了起来,紧张情绪稍稍得到了缓解。

然后,陆恪就看到了艾玛-沃特森,众星捧月的艾玛-沃特森。

就在此时,艾玛正好抬起头来,通过化妆镜与陆恪的视线交汇在了一起,艾玛抿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皮笑肉不笑的那种,可以看到嘴角的上扬弧度,却完全看不到任何笑意,然后也不等陆恪反应,她的笑容就收敛了起来,随后就再次垂下视线,无聊地翻阅着手中的杂志。

陆恪举起右手正准备打招呼,却就这样僵硬在了原地,眉头微蹙起来,满头都是问号,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这位大小姐,但……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们就不是朋友,所以,这也不稀奇,不是吗?

迟疑之间,迎面就有一个头发染成了酒红色的朋克少女,吹着粉红色的泡泡糖,笑容满面地走了过来,“所以,你就是斑比?酷,你看起来比我想象得还要帅气,我喜欢你。”

娱乐圈的风格都是如此……直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