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军队与普通的农兵不同,大部分则是曾经当过雇佣军的苏格兰老兵,战斗力比男爵的军队高了不止一筹。
得知此事的霍布斯主教,自然信心十足了。
回到另一边,丹弗里斯男爵手下的骑士如同狼群,肆意地玩弄和捕杀着逃散的农兵,鲜血和残肢随意地铺满整条大路。
惬意地跟随部队之后,丹弗里斯男爵此时的心情别提多舒服。
一想到教堂那几千英亩的上好土地,以及地窖里数不胜数的金币和珠宝,男爵阁下感觉自己骑的不是马,而是天空中的云彩,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这时,渐渐地他胯下的马儿突然打了个响鼻,吓了男爵一跳。
“呼——”男爵大人看了看跨下的大黑马,发现是马的响鼻后,最后才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该死的马,吓死我了,今天晚上让你体验一下饿的滋味!”
骂了一句后,男爵这才举目四望,高大阴深的树木在道路两排挺立着,看上去甚至有些令人恐惧。
“自己再想什么,我可是要胜利的,丹弗里斯家族在苏格兰也要有一席之地!”
晃了晃脑袋,赶走心中奇怪的想法,男爵阁下仔细地想着,乐观地呢喃着。
可是,这份恐惧自然骚扰着他的内心,让他整个人都紧张起来。
突然,他的耳边听见了一阵脚步声,正待他以为幻听的时候,他的眼前,突兀出现一队队士兵,不分青红皂白的大肆屠杀起来。
男爵仔细一看,源源不断的士兵从森林中蹿出来,手里拿着锋利的铁器,对着他的士兵就是一阵乱砍。
于是,从祖宗那里流传下来的基因就发挥作用。
男爵阁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双腿一夹,马儿四蹄一跃,随即原路返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