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虽然对武器有禁令,弓、箭、刀、短矛、盾牌五兵却不在禁止之列。所以水浒中好汉们行走江湖都带着朴刀或是腰刀。李瑾手中的剑虽然属于禁兵,但是此时法令废弛,对这方面的监管不是很到位,加上李瑾也不会进入城池,自然没有关系。
只是现在李瑾是被通缉的要犯,自然要先进行一番乔装打扮,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得易容那么神奇,至少不能还是现在这幅打扮。两人下了蜈蚣岭,先是到了附近的集镇,找了一家成衣店,李瑾换了一身白色书生装,头上戴着白色束带;给沈睿也换了一身装扮,两人一出成衣店就成了佩剑远游的士子,和一个俊俏书童。
换了装扮,两人买了一些吃食,又买了一个书箱,将随身的东西放进去,由沈睿背着,两人随即出了集镇,继续往东北而行。
“大哥,咱们这是去哪啊?”
“东京。”
“去东京不是应该往东走吗?为什么咱们要往东北走啊?”
李瑾有意要逗逗这小子,笑着说道:“因为你大哥我是个被通缉的要犯啊,所以咱们要绕路。”
“不会吧?大哥,我以为你昨天晚上是说笑的。”沈睿当真有些害怕。
“你看我要杀那道人的样子,像是在和你开玩笑吗?”李瑾装作恶狠狠的样子。
毕竟还是一个十四岁不到的孩子,沈睿被李瑾“凶恶”的表情吓了一跳,弱弱的说道:“大哥,你、你别吓我。那道人还是我杀的呢!”
李瑾哈哈一笑,说道:“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昨晚不是还说‘如果我杀人的话,杀的也是像那道人一般的坏人’吗?”
“大哥,我胆子小,你就不要吓我了好吧?”沈睿快被李瑾吓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