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一只烧鸡出卖了

这一夜,既是漫长,也是短暂的。

之所以说是漫长的,这一夜,小安没有打过一个小盹,甚至连眼睛都没有歇息过一会儿,双手握着沉重的宝剑,在地窖的土墙上凿出一个又一个的梯步土坑,哪怕他那双手掌已经磨破了血泡,双手血淋淋的,两条小手臂也酸麻的几乎难以抬起,然而,他还是没有放弃过。

只是在渴了喝点酒,饿了补充一些食物。除此之外,他基本没有停歇过。而感觉短暂的是,当玉兔西斜,地窖逐渐暗黑下来的时候,他一级一级爬上土坑依然努力的继续他的挖墙大业,当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挖出一个踩上去手掌可以搭上上面的地面之时,大地,迎来了一缕明媚的曙光。

小安扔掉了宝剑攀爬上来地面之时,一缕温柔的晨霞映在他的小脸蛋上,他自然而然的闭上了眼睛,这么一闭,便直接脱力昏迷了过去。

再次醒转过来的时候,还是被饿醒的。

不过,这次,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身边没有人,额,有是有,只是一堆死人而已。

小安双手支地,艰难的爬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天边的夕阳,暗暗一叹,这一天,又要过去了么?

挪动着疲乏而沉重的脚步,捂着鼻子,一步一步的走向死人堆里,拼命的忍着呕吐的强烈欲望,一具一具尸体的翻动,寻找其中是否留着干粮什么的。

为了活下去,即便是眼前的恐怖景象足够把一个正常大汉吓得屁滚尿流噩梦连连,他也要去做。

也不知这些来的匆忙,还是进入村子日子不短之原因,几乎都是,身上除了银子银票之类,半个馍馍都没有,或许,这些银子银票可以盘下几座颇具规模的饭店,可是,此时此刻,对于小安来说,实在不如半张薄饼来的重要。

小安忍不住邪恶的想着:这些人,如果不是因为被贪婪蒙蔽,集体严重的患上了老年痴呆症,连买食物的店铺都不认识了,就是在来此地之前便知道自己会死的,多余的干粮成为了累赘,不如轻装上阵,正如干干净净的来到了这个世界然后又干干净净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靠!

几乎把二十多具尸体翻遍了,都找不到一张半块能吃的东西!

直到了最后,暮色渐浓之时,小安不得不将最后的目光看在一个衣不遮体的乞丐身上。

之所以小安一直没有在该乞丐身上寻找食物,倒不是有意而为的分类歧视,而是,通常,乞丐这个职业,诠释着社会最底层群体的贫穷,所以,在潜意识之中,他有意无意的绕了过去。

而事实上,当他翻开该乞丐的身体,他腰间挂着那个粗陋的却胀鼓鼓的布袋翻滚下来砸在地上的时候,小安忍不住扇了自己一个不轻不重的耳光,你妹子的,看来,不仅是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连以职业取人,也是严重的错误呀!

解开布袋,往下一抖,噗噗噗的,不仅掉下油纸包裹的烧鸡和馒头,居然还有一壶小酒。

这一刻,小安几乎忍不住要抱住乞丐来个湿吻,喊一声“亲爹”,至于,他那远在雁荡山的老爸是否有意见,是否被海扁他一顿,那个,呵呵,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那么辛苦费劲获得的美食,自然得找一个环境优雅闲人免进的地头慢慢的享受不是?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此时的小安,其心情之喜悦,不下于屡次落第之寒窗学子喜获金榜提名,又如那单身老狗获得俏媳妇的青睐,即便是肚子饿的咕咕叫,也可以暂放一边,脚步居然轻快起来,往一处浓密的竹林钻了进去。

世事就是如此奇妙的,有时候,它带给人的打击,很容易会把人气死。

话说,小安在地窖整整凿了一天的梯步,鬼影都没有半只,在那艰辛无比的折磨之中,他不是没有想过放弃,甚至数次打算把手上的宝剑扔掉,干脆等死算了,又或者出现一些对他志在必得的人也罢——至少,可以把他地窖下面拉上来,免去他一天的劳役之苦。

这不,小安刚刚找了一个较为理想的地儿,刚刚摊开油纸包取出烧鸡撕下了一只腿,送到嘴巴,还来不及咬一口,脚步声就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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