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无意中她见贾兰用这笔贪玩在宣纸上写字,这才有了意外之喜。
迎春讶异,拿着试了试,见果真如此,脸上便十分开心。
宣纸光滑,钢笔在上面写字多了几分凌厉,看起来虽然字迹较小,却是十分大气。
“真是好,谢谢嫂嫂。”
走到李纨旁边撒娇的摇了摇她的手臂,贾迎春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倒是让李纨愣了好久。
其实自从贾母将贾迎春赶回大房后,她就已经鲜少看到这个小姑子了。印象中小女孩总是含着胸,躲在探春背后一副怯弱的样子,没想到短短几年,竟然生得如此明艳动人。
回到大房,小小的贾兰正拿着钢笔在写字。
贾兰年级小,握着毛笔写字十分吃力,反而是钢笔用着很是顺手。
李纨虽然对贾兰严厉,但是写字吃穿用度却是从来不拘着他的。
“母亲。”
见李纨回来,贾兰脸上笑起来,小胳膊小腿熟练的从椅子上跳下来,然后拿着素云(贾环的丫头)给他裁的字帖给李纨。
“这是孩儿练了一个上午的成果,请母亲验收。”
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的母亲,贾兰一脸得意。
往常用毛笔,他一上午不过将将只能练上两三张,但是用钢笔却是练习了六张。
李纨惊讶,翻看手上的字帖,不可置信的朝素云开口。
“这都是兰哥儿上午练的?”
贾兰年幼,才习字不久,往常写的字跟狗爬的不说,反正李纨鲜少能够认出来写的什么,因为都晕染成一坨乌漆墨黑的了。
但是这次虽然字迹依旧凌乱,却是依稀能够辨别字体。
素云笑着点头,朝李纨开口。
“是呢,兰哥儿觉得好玩儿,一上午哪儿也没去,就在书房练字。”
钢笔珍贵,李纨手上的这支是通体翡翠制成的,原本李纨虽然也用,但是因为宣纸昂贵,倒是觉得有几分鸡肋。
毕竟佛经反正都是要烧掉的,用宣纸倒是可惜。
账本她用惯了毛笔,倒也无碍,犯不着为了钢笔还专门换纸张,之所以送宣纸去大房,是见贾琏出息,想着能够打好关系,往后也能够帮贾兰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