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牢

这件案子果然有问题。

陈浮生只是看了一遍卷宗,就下了这样的评论。

如果说之前他把握还不过一半,现在就已经提升到了八九成的地步。

何湘君的父亲何兰亭罪名是勾结上下,贪污受贿,只不过首告他的却是身边的县丞,借着这份功劳已经由一个县丞替了县令。

这道任命很不正常,陈浮生多少知道点大齐的官场规矩,一般来说,县令多有三甲同进士担任,然后三年一考,如果三任九年政绩优异,县令就可以升迁,还有二甲的进士们下去加一层资历。

和县令们直属中央都是异地做官不同,大多数县丞都是由原籍人士担当。

为的就是避免当地人做了县令之后把下面全部控制起来。

更何况县令也是有着学历要求的,举人出身的很少,而县丞却基本上都是由举人担任。

可是仅仅是一件不算太大的贪污案,不但将县令拉下了马,甚至绕过了规矩,直接就将一个县丞提拔到了县令的位置,而且所谓的证人政物也是语焉不详,摆明了有着疏漏。

这种案子,那些老刑名不肯定看不出来。

陈浮生摇摇头,却是有些疑惑不解,以对方的势力,想要炮制些证据或者找些证人都是轻而易举,怎么会如此粗陋呢?

然后陈浮生头脑一片清明,瞬间明白过来。

他之前的想法都是立足在规矩里面,而实际上对方根本不需要那么充分的证据,只要借助一个名头就可以用手中的权力将其下狱。

前朝有一位唤作岳鹏举的大将军,征战天下无有不克,一片丹心烛照天地,却因为心系被胡蛮掳走的旧帝,因而得罪了新皇。

然后就有一位奸臣曲承上意,将这位在外杀敌的大将召回问斩,所用的罪名居然是简简单单的“莫须有”三字,甚至都懒得粉饰伪装一番。

这里面的冤情又找谁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