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得罪

荆楚帝国 贰零肆柒 3284 字 9个月前

这种结果虽然是楚国主导的变法造成的,但王廷又不得不依靠楚国。一旦失去楚国这个可靠的强援,正朝那帮大臣说不定要弑君再立。而秦国,秦国是靠不住的,秦国即便会协助王廷,也是要齐国的土地,不会像楚国那样全力相帮。

这便是田建不想把女儿嫁入秦国的现实原因。可当形势逼着自己要马上做出选择时,他又没有决断的勇气。

田建一直沉吟,知道事不宜迟的田升急道:“请父王召军师相商,军师或有奇策。”

“军师?”牟种的模样跳入田建脑海,田建记得大司马田宗说军师有孙膑之才。“善。召军师,速召军师。”田建挥手,现在能想办法救女儿的,也就只有军师牟种了。

“楚国杀我使臣、楚国杀我使臣……”谒者匆匆出宫的时候,都大夫府上歌舞正盛,皂吏跳也似的奔入堂室大声急告。

正在赏舞喝酒的都大夫田扬、安平君田故、齐国平原津大夫田轩,高唐大夫田楸等人闻言一怔,田扬立即挥退倡优,田故则一把抓住来人:“此迅于何处所得?”

“禀君上,国相府得此讯也。”皂吏认识田故,他是诸大夫中最亲民的一个。

“大善!”田楸喜道。“如此可绝楚也。齐秦联姻,秦人伐楚,河蚌相争,齐国得利。”

田楸说出了众人的心声,田轩也忍不住笑:“当速告秦使。”

秦军占领赵地后,王敖又出使齐国。齐楚已经交恶,这次出使他不要再像上次那样偷偷摸摸,只能游说田楸、田轩这些人。上月他就带着纳征之礼,大大方方的进入临淄,之后一直住在驿馆,等待王翦大军从赵国南下,逼近齐国的济西防线。

济水出大野泽经秦之东郡流入齐之毂邑,这是齐国重重设防的地区,每当局势紧张,齐国大半兵力全聚集于此。秦军在薛陵驻扎,距毂邑不到百里。这时候驿馆中的王敖就可以稳坐钓鱼台,等着齐人前来求见了。

上一次他已经坦诚相告,要想秦军不伐齐,条件就是秦齐联姻,并且齐楚断交,只有齐国成为秦国的盟邦,三十万秦军才会撤出东郡,与李信大军合兵一处,讨伐楚国。

秦国无信,可大军压境不如此又能如何?即便再与楚国复盟,秦军攻打的也还是齐国,与其如此,就不如绝楚亲秦,免除当前的战祸。

这不是没有先例。春秋时晋楚争霸,处于晋楚两国中间的郑国也是如此。晋军来了就与晋国结盟,楚军来了就与楚国结盟,有的时候是上半年与楚国结盟,下半年就与晋国结盟;有的时候则相反,年底与晋国结盟,年初由于楚国结盟,用郑人自己的话,叫做‘唯强是从’。

齐国幸运之处在于并不是在楚秦两国之间,而在两国边缘,魏国才在楚秦之间。只要这一次秦国能够退兵,那接下来数年、十数年、乃至数十年齐国都可以置身事外。而之所以与秦国结盟不与楚国结盟,原因在于秦国不能得罪,得罪就是灭国。楚国不然,楚国不会灭国,只会变法。满朝大夫绝大部分都觉得,宁愿得罪楚国也不能得罪秦国。

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去国,不絜其名。辱骂已经出人意外,辱骂到这种份上,简直是突破天际。之前群臣还知道暴怒,现在群臣全都反应不过来。直到田季转身出廷去堂,朝廷上才‘轰’的一声,变成大市那般混乱。

“齐人辱我,请大王杀之!”齐人辱楚,最激动的不是仇齐的东野固,而是最亲齐的昭黍,为了不被齐人连带,他必须马上表明立场与齐人划清界限。

“大王,齐人辱我,何以助齐?”淖狡也是大愤,他手紧紧按在剑柄上,怒不可遏。

“齐人无礼,当伐齐也!”驺开跳出来道。“不需炮舰,我越人战舟便可尽掠齐地。”

“伐齐!当伐齐!伐齐……”杀掉齐国使臣是次要的,大刑用甲兵,这是最有效的惩戒方式。迁都、加冠都是楚国大喜之事,没想到大王加冠第一天视朝,齐使就上来辱骂。是可忍孰不可忍,越来越多的朝臣赞同驺开伐齐的观点。

朝廷犹如大市,熊荆却一直未言。田季那句‘杀兄夺妻’骂在他心坎上,夺妻也就罢了,杀兄确实过于粗暴,但当时的形势根本不容他多想。

“大王……”长姜轻声提醒,他知道熊荆恍惚了。

“大王,齐人诡诈,如此行事,必有深意。”一片讨伐声中,东野固力排众议,大声道。

“屁!”巨阳之尹彭鬣不忿。“齐人有何深意?齐人辱我,大丈夫可杀不可辱,必要伐齐。”

“然,不伐齐无以报仇。”朝臣大多是将率,将率管你有没有深意,先打了再说。

“伐齐甚不可!”蓝奢急道。“李信屯兵方城外百里,如何伐齐?便若伐齐,何以抗秦?”

秦国是压在楚国头上的大山,蓝奢一提抗秦,廷上伐齐的呼声顿时歇了下去。

“我有舟师,便可伐齐。”驺无诸赞同驺开的观点,越齐本就不对路,越人最北就到琅琊港,再北就会被齐国挡回来。“瀛海二月浪平,二月便可攻齐。”

“不可。”蓝奢再道。“我若伐齐,齐人与秦人攻我,奈何?”

“确不可伐齐。”东野固同意蓝奢的观点,“伐齐齐人亦伐我,鲁师不及回援穆陵关。”

“臣请大王速派甲士护卫齐使,不然……”群臣当中除了武将,也有智臣。见多识广的鄂县之尹鄂乐进言要保护齐使,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话,一个阍者便疾奔入廷,呼道:“敬告大王,庄将军杀齐使也!”

“啊……”王城只有一个庄将军,那就是熊荆的亲卫之将庄去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