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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以私人的名义出书,秦楚之仇要写的深一些。张仪如何欺骗先君怀王、如果囚禁怀王、先君怀王如何宁死而不割地;还有,白起的身份隐去,他非我楚人公室之后,他是秦人大夫之后,鄢郢战时,秦人淹死楚人数十万众,对,他们还楚女,奸完杀了还吃其肉……”
熊荆是咬着牙说的,他还没有说完右史就道:“大王,并无此事啊!白起所部纪律严明,虽横夺民财,屠杀楚民,未曾奸楚女吃其肉啊。”
“这不是有和没有的问题,这是立场问题,懂吗?”熊荆被他打断很不耐烦。
“臣不懂。未有之事怎可杜撰?”右史连连摇头。
“我说有就有!”熊荆斥着,“这书又不要你编?我来编!秦人杀楚人,掳起妻女,奸之后杀。杀完至于火堆之旁,烤熟便食。可怜我楚女,,夜晚却被烤了人排。白起此獠还最喜吃幼女之脑汁,他行军打仗,用脑无数,必要以童男童女脑汁补之……”
“大王何必如此?”最支持熊荆的屈遂也听不下去了。
“为何不如此?”熊荆有些生气。“我还没说秦人把木棍插入楚女下体,割去她们的双乳。”
“王者荡荡,子荆何至于此。”宋玉拂袖,看熊荆的目光全是责怪和惋惜。
“我……”熊荆语塞,他站起来对宋玉一揖,道:“熊荆受教了。我只不过要激发楚人之仇恨,唯有仇恨能激起楚人之杀意。”
“子荆怕死?”宋玉问道。见熊荆摇头,又道:“即不怕死,何必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子路结缨而死,虽迂腐,却是君子。子荆以小人之举诋毁秦人,胜了又如何?”
“确实。人不能咬狗,只能屠狗。”沂邑的事情一直盘绕在熊荆心头,每每想起他就恨得咬牙切齿,以至不顾王者的身份,编排一些自己也不想听的恶心段子。
有些谣言必须澄清,不然久了就会被人认为是事实。
谣言1、作者不承认日军暴行
来自第二卷第九十四章国史。这是一个激愤的书友(现在应该还能查到他在书评区的帖子)所发的评论,最开始好像还有‘疑似’的意思,到最后就成为——不承认日军暴行了。
情节是:主角想通过抹黑秦军(虚构鄢郢之战秦军的各种暴行),来激起楚人的反抗,但大臣们反对这样的抹黑。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情节,史书上并没有记载鄢郢之战秦军犯下主角脑补的那些恶心暴行,主角无中生有,大臣们自然反对。
这是书中的逻辑,作者的逻辑之一在于:先秦是华夏最有君子之风的时代,春秋如此,战国残暴归残暴,但杀戮就是杀戮,不会虐杀,也不懂得虐杀。比干做成肉饼,那是商人祭祀的惯例,祭祀后祭品要吃掉,很多酷刑是古老的习俗,而非时人的创造。换而言之,秦军即便是虎狼之秦,杀人盈野盈城,逼格也不是日军能比的,这样的表达有错?
补充一句:作者并没有讨好秦粉的意思,作者理解的秦军就是这样,残暴但有一定节制的军队,做不出日本人的畜生行径。秦始皇虽然被后世称为暴君,如果他真是暴君,那也是最轻微的暴君。最少,他不会因为某个大臣嘴唇反一下就要处死他,没有这样的秦法。
作者的逻辑之二:主角虽然是大王,但是臣子是什么就是什么,不阿谀奉承,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这样的表达有错?
描述的明明是秦军,没有半个‘日’字,怎么就自动替换成日军了呢?真是很奇怪的逻辑。作者写这段时想到的是一战时期英国人在美国宣扬德军的暴行,以求美国人相信德军残暴进而参战,但实际并非如此。
谣言2、作者不承认(质疑)南京大屠杀
来自某坛的一个推书贴,女王造的谣。
女王是sb论坛的名人,她最大的特长就是脑补。以至于北朝分立出去后,她去北朝,北朝很快就把她踢掉,因为她太喜欢脑补。sb很多人很不喜欢她(她辩论的时候常常会说这是某某某说的(比如说这是一见倾心说的),然后一见倾心忽然冒出来回帖,说你不要造谣,我没这样说),但只要不把她脑补的那些东西当真,她不是一个坏人,最大的优点是从来不发脾气,不骂脏话,这是sb公认的优点。
写《血海孤狼》的时候,曾请教sb坛贤两脚书橱疯狗老大很多二战时期日军武器、战术、作战方面的细节,此前写《清末》的时候,一战造船挣钱就来自疯狗的建议。疯狗的立场先不说,女王在那个帖子造谣的逻辑就是——疯狗同意的(关于大屠杀),就是作者同意的,因为作者曾向疯狗请教很多军事知识,甚至要拜他为师学习这些知识。
问题是!问题是,疯狗老大是个标准的果粉(他常常说校长是一个悲剧英雄,帖子里常常用干货纠正我们对果军的看法),可作者哪里是一个果粉?《血海孤狼》贬低了果军、贬低了校长,贬低了果军空军——因此被举报了n次,说是污蔑抗战英雄。怎么就成了疯狗老大同意的,作者也同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