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慕白在为准备出逃做准备。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萧慕白必须要做好万全之策。
是的,如果国内真的发现什么,查出徐野的真是死因,下达萧慕白的通缉令。
故意杀人,还有威胁国家安全,这些够判萧慕白无期了。
而萧慕白,显然不是引颈就戮,坐以待毙的人。
萧慕白虽然很不想出国,很不想离开爸妈。
但真到那时,当大街小巷铺满通缉令,萧慕白唯有做出选择。
是负隅顽抗,还是乖乖投降。
萧慕白从没想过去自首,也没想过等着被抓。
而出逃,就是萧慕白的抉择。
到时候,萧慕白肯定会出逃。
偷渡什么的,萧慕白都已经在准备。
而在国外,引渡协议什么的,都很麻烦。
是的,法国就没有和中国签引渡协议,只有通用的司法互助协议。
司法互助协议,只是互助协议,很低层次的司法条款。
而中法两国之间,因为这个互助协议,引渡罪犯主动权不在于中国,而在于法国政府自己。
也就是说,即使国内通缉萧慕白,发现萧慕白法国的踪迹,之后和法国政府方面协商,为此法国要不要引渡萧慕白,是法国政府自己的事,并不需要向中国负责。
所以,即使法国同意引渡,派出刑警缉拿抓捕。
在国内司法机构调查出真相,之后和相关国家商议引渡事宜,再派出国际刑警出国协助抓捕。
这段时间,足够萧慕白做很多事。
包括离开法国,包括前往中东非洲战乱地区,和一些中国的敌对国家地区。
所有利于萧慕白隐藏的地方,都是萧慕白的目标。
而这次的出售黄金,就是为这次潜逃做准备。
做任何事情,都少不了要花钱。
偷渡要花钱,出国要花钱,衣食住行要花钱,什么都要花钱。
幸好那次萧慕白做了预备,要不然现在浑身上下没多少钱,到那时欲哭无泪,就只能铤而走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