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是不是说,骑兵在步兵的“点试单位”战术及“麻扎刀”武器面前,就再也拿步兵没办法了呢?
不是。既然步兵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探索出新的战术及武器克制骑兵,骑兵也同样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长,探索出克制步兵打骑兵的战术。于是,在骑兵的发展史上,就出现了“重装骑兵”。
所谓“重装”,就是让人与马都披挂上厚厚的铠甲,这样就有效的防止了弓箭的伤害。而马上士兵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细长轻便的马刀,全都换上了粗壮的长枪,这与西方骑士非常相象——作战时也是一手挺骑枪,一手带缰绳,靠马的冲击发挥枪的冲刺威力。但这同时也限制了马的奔跑速度,及人与马的机动灵活性。因而重装骑兵作战,最忌讳的就是单兵出击,或散漫式冲击。最佳战术就是组成方阵,各自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起步,不求快,而求步调一致,速度虽比轻骑兵慢,但远超过步兵的奔跑速度,形成一排排、一方方不怕弓箭远距离杀伤的装甲“墙”,在一道道“墙”上挺出一排排穿透力空前强大的长枪,这就使步兵的点式单位麻扎刀战术顿失作用。
首先就是不能在地上坐着或跪着了,必须站起来迎击,可在长枪与弓箭都失去防卫和攻击作用的情况下,就算他们能躲过第一排重装骑兵的冲击,也难躲过第二排、三排及后面一排接一排长枪及装甲马匹的冲击,好容易逃过这一劫的,面对紧跟在骑兵后面冲锋的步兵集团,还能再有多少抗击信心、勇气及实际还手能力呢?
那么,这是不是说,此时重装骑兵就是主导战场致胜的法宝了呢?
也不是。
事实正相反。重装骑兵自出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无法成为战场致胜的有效手段。
重装骑兵的战术优势,就在它的集团方阵冲击能力,可这既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因为既称战场,就必有敌方,不管对手是轻骑兵还是步兵,总归还是“兵”,只要稍有抵抗,就会造成重装骑兵方阵的变形,势必阻挡后排的进攻,一波波的消弱其战斗力,此时若对方再有勇士杀入方阵中左冲右突,干扰惊乱马匹前进方向,则重装骑兵威力顿失。因此,重装骑兵自其出现,也就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下,还必须有轻骑兵、步兵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它的冲击威力,所以一直无法成为决定战场致胜的关键因素。
而后世有研究者称,历史上真正发挥出重装骑兵潜力,让重装骑兵成为战场上绝对致胜因素的,是女真人的“拐子马”和“铁浮屠”。
这些人经历研究后认为,女真人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雄风振起的决定性因素,却不过是在马的嚼口上,系了一段小小的“韦索”而已。韦索,就是皮条。或说用皮割成的绳索。
也正是这样一条小小的皮绳,使马在受到冲击干扰的情况下,个体无论怎样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其前进方向,从而保证了重装骑兵方阵的强大攻击力。故女真人当年才能屡屡以少胜多,遂有了“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孙珲一直想知道,金军的王牌部队“拐子马”和“铁浮屠”,究竟是什么样的兵种。
据岳飞孙子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载:“兀术有劲军,皆重铠,贯以韦索,凡三人为联,号拐子马,又号铁浮屠,堵墙而进,官军不能当,所至屡胜。”“韦索”就是皮绳,三匹战骑为联,又全披重铠,应即连环马,或者说是“身穿铁甲的连环骑兵”,其整队冲锋时,就如一堵墙在前进那样,势不可档。此说一出,官私史书及通俗小说无不沿用,“拐子马”就是“连环马”的定义,也不胫而走。人们在描写此场战斗时,都按岳珂的说法,岳云命步兵以麻扎刀入阵,无须仰视,只管低头砍马足。拐子马既相联,一马被砍跌倒,其他二马也都不能行进,或相继倒下,坐以侍毙。在岳家军的奋战下,拐子马被成片砍倒,僵尸堆积如山丘。金兀术悲痛地大哭:“自起兵以来,皆靠它取胜,如今完了。”岳珂最后的结论是:“拐子马由是遂废。”此后,章颖《南渡四将传》、元人《宋史岳飞传》和明、清时《宋史纪事本末》、《续资治通鉴》及《说岳精忠全传》之类小说,都照抄岳珂的蓝本,或按此说行文,没有任何怀疑。直到十八世纪后期,清乾隆帝令其臣僚编纂《御批通鉴辑览》时,才察觉到此说根本不合使用骑兵的军事常识,遂写了一条御批,指出:“北人使马,惟以控纵便捷为主,若三马联络,马力既有参差,势必此前彼却;而三人相连,或勇怯不齐,勇者且为怯者所累,此理之易明者。拐子马之说,《金史》本纪、兵志及兀术等传皆不载,唯见于《宋史》岳飞传、刘锜传,本不足为确据。况兀术战阵素娴,必知得进则进,得退则退之道,岂肯羁绊己马以受制于人?此或彼时列队齐进,所向披靡,宋人见其势不可当,遂从而妄加之名目耳。即所云马被重铠,亦徒束缚而不能骋其腾骧之力,尤理所必无。纪事家或狃于兵车驷介之说,强为附会,不足当有识者一哂,千载传讹耳。食之徒无能究其真伪,皆为史册无稽之说,所讹不得不明辨之。”
乾隆的这段批驳,可谓切中要害,颇有说服力,但依然没能解释何为“拐子马”,只是说,可能当时宋人看到金军骑兵“列队齐进,所向披靡”,遂以为是“拐子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