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和完成度,也将成为地方官考核的标准,一个县如果人口没有增长,耕地面积减少,蒙学童生数目减少,县官也要往下面降职。
这样做,就是逼着官员必须要有目标,使得他们不能懈怠。
官员对此自然不喜,但王彦刚收复神京,进位监国,基本没有人敢这时反对。
除了内阁和官场上的改变之外,资政新篇的主要内容,放在了编户齐民上。
随着原来明朝社会结构的解体,大量百姓涌入城市,王彦觉得因该重新普查人口,并且在与王夫之所提的归义和汉籍制度的基础上,对于汉籍进一步细分,按着功名、资产或者缴纳赋税,将汉籍之民分为上户,中户,下户,或者更多等级,然后根据等级来收取税收,安排劳役和享有一些权益。
整个《资政新篇》为绕这两个大方面,规定了许多新的政策。
如开篇第一条,皇帝将国事委任监国,此后一切政令都由朝廷来发布。
这是整个改革的基础,他防止了皇帝因为个人喜好,升降提拔官员,也废除了皇帝不经过司法,就拿办官员的权力,如此朝廷的命令,就是唯一的命令,改革才有权威。
这本身就是对内阁有利,一代人之后,这就能成为明朝朝野的共识。
第二条,议事堂下派官员,到地方巡视,上户籍的汉民,有资格可以向议事堂官员提出各种建议和问题,而议事堂官员有责任将问题反映到朝廷,对朝廷的行政提出质疑。
这里上户籍也并非固定,朝廷一年或者三年一统计,破产的降级,下户籍也可以升到上户籍。
户籍上分户别,除了减轻平民承担的赋税之外,也可以调高商贾的地位,鼓励商业。
商人纳税多,就能评为上户,与有功名的士人,还有乡绅地主一起挤身上户,提高了社会地位。
第三条,对大明律法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明朝的法律。
第四条,鼓励各省,加宽官道,开采矿山,冶炼金属,鼓励商业,朝廷恢复驿站,用于传递政令,准许民间通过驿站传递书信和运输货物,鼓励商人出海贸易。
第五条,各省开办学馆,各县须有官办蒙学。南京国子监、各省学需要教授杂学。科举上不限于八股、乡会试及生童考试,当有历史、政治、时务及四书五经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