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秦飞一咬牙,猛地端起枪开始进行速射。
极度的绝境将他的潜能全部逼迫了出来,如同一台榨汁机,将秦飞体内的作战意识压榨到了极点,他受过的所有特种部队训练获得的所有超于普通士兵的战斗素质,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
干他娘的!
彪悍的士兵不需要解释!
秦飞心里怒吼着,一路点射。
没有任何防范的叛军士兵开始韭菜一样被割倒,秦飞如同杀神一样出现在所有人的背后,手里的vz58果然是一支好枪,即便经历了滑下山崖,它良好的机床加工工艺为这支枪带来了极好的抗冲击能力和精确度,所以它在东欧的特种部队中一直经久不衰,至今仍被采用作为突击武器之一。
一个弹夹还剩下最后一颗子弹的时候,秦飞飞快地在战术背心里抽出新的弹夹,用上沿撞击卡笋,空弹匣落下,新弹匣顺利撞入卡口。
秦飞用了不到四秒的时间,竟然快速撂倒了八名叛军士兵,此时围在图尔斯身旁的只剩下了十来名护卫。
而此时,他们终于反应过来。
眼前这一切不是在做梦,真的有雇佣兵摸到了自己的身后。
“干掉他!干掉他!”图尔斯觉得自己头发都被惊得全部竖了起来,虽然他是叛军手里,当年也足够凶悍,不过好汉不提当年勇,当了首领之后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令他丧失了许多的勇猛,也导致了他作为一名军人首领,竟然穿得像一个嘻哈歌手。
他慌慌张张去抽枪,不断朝后退,想找掩护。
结果那支沙漠之鹰竟然掉在了地上,他不得不趴了下来,捡起枪像一条肥虫一样手脚并用爬向旁边的一颗大树后。
图尔斯一边爬,一边用尽气力惊叫着:“救命啊!来人啊!后方有白皮猪!”
他把秦飞当做是白人雇佣兵了。
凄厉的惊叫声和惨叫声在丛林中响起,一团团血雾在叛军护卫的人群中爆开,vz58采用的62mm弹头有着良好的穿透力,尤其在三十多米的近距离上效果尤其出色,这让秦飞事半功倍,往往是一枪干倒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敌人。
血浆像雨点一样落下,淋了图尔斯一头一脸。
终于有个别叛军士兵从蒙蔽中回过神来,端枪开始还击。
不过在惊慌之余,本来就已经足够烂的枪法让这些叛军射出的子弹根本没有打中秦飞。
换做普通士兵,看到敌人朝自己射击大多数会找地方躲,而秦飞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此时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让他去躲,更没时间让他去找隐蔽物。
只要自己一躲,时间一旦耽误,图尔斯就会趁机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