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一笔带过的《亮剑》?

武侠开端 刘少冲 1168 字 7个月前

按林牧的意思,随便来点开水泡泡就行了,炒面这东西,只要是开水,就有种面香,特别的好吃。

但林母才不同意自己几个儿女吃这么没营养的东西,炒面上放上糖是应有之意,小萝莉碗里还多放了点,就放在桌子上馋人,不让吃!

林牧坐在小板凳上,搂着小萝莉,眼睁睁看着林母又开始做粥,加了花生、红薯的粥小火慢熬,原本硬脆的红薯块一点点熬得酥软喷香,连着粥倒进炒面,细细地浸润搅拌,手把手教着小萝莉把所有炒面搅拌均匀得再没有一点干炒面时,才允许一直咽口水的三人开吃。

甜!

香!

心里再没其他感觉,每一口都是种享受,想想《天地》中半年的杂粮炒面和雪,林牧吃得都想哭了。

突然间就明白,或许半个世纪前的那前先烈,异国埋骨,血染沙场时,是否想的就是让子孙后代在吃炒面的时候,能够加些花生、红薯,脸上带笑地用开水吃?

……

路一菲想的没有林牧的多,或许在她眼里,无论是什么原因让林牧沙场搏杀,见识到林牧另外一面的她,都会那么心情激荡。

“我喜欢的男人,如果放在战乱时期,会是天下一流的英雄!”

每每想到这个印象,路一菲就脸色通红,兴奋地只想狠狠亲上林牧一口,给那些风言风语的人打上一耳光。

自己喜欢林牧,从来没有遮掩,圈子里哪怕是刚入行的群演,也早已经知道。还说什么“喜欢一页书,肯定被抛弃”之类的风言风语,当自己听不出来这话里的酸味?

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自己只要喜欢上就要努力去争取,别的那些小鲜肉倒是单身了,一个个装得一脸单纯的样子,放在自己喜欢的林牧跟前,何异于草鸡比之鸾凤?

看着微博下的不入眼的话,路一菲冷哼一声,把刚刚剪好的视频干脆地发到自己的公众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