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合约对普通作者来讲没什么,因为一本网络小说能出版、甚至拍成影视的机会太小,即使最后卖出去了,有网站谈条件,也胜过自己一个外行人与那些影视公司、出版社谈。这样的情况下,网站收一半,虽然肉疼,但也可以理解。
不过这种合约对那些顶尖的大神级写手,就不让他们感到满意了,因为他们的小说版权很容易就能卖出去。
而林牧现在,更加地不用多说,《射雕》的热映,给他带来数千万的收益,可见其中利益之深。
而且未来,《射雕》势必被拍成无数的版本,电影也有,甚至有可能改编成网络游戏,这样为了签约,而把版权给网站,就不合适了。
甚至如果自己以后想拍相关的武侠剧了,难道还要让自己去网站买版权才能拍?
而且,签了之后,也不过是能得到各种推荐位,上架设置收费章节,赚点稿费。这点钱,对现在的林牧来讲,当真是九牛一毛。
因此,林牧直接与蔓蔓讲了这个想法,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但对方却有点懵了:“等一下,书大,你是说你觉得《神雕》会被拍成不同版权的电视剧电影?你会不会想得多了?网络已经开过相关会议,申明如果是你的公司拍摄相关电影电视剧,是可以不交版权的……”
这,就是网站的想法,影视版权可以不要,毕竟林牧就是做影视的,虽然这其中利益很大,但如果能换来一页书的驻站,那也值得了。
他们想的还是小说的实体出版权,《射雕》现在随着电视剧的招播,故事会也加印了几批实体书出来,都被射雕迷一抢而空,其中利益也是巨大。
甚至就连不少外国人,比如说南越,都对《神雕》极为期待,未来小说在更多的华人国家出版,也不是不可能。
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觉得,是林牧想多了。
一本武侠小说拍成一部电视剧也就罢了,你还想着拍成各种版本?
都知道了剧情,读者看第一版就够了,谁还会去看后面剧情同样的版本?
这些话,她没有直说,只是隐晦地提了一下,但林牧却是不为所动,再没了签约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