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会》杂志社。
“对!书店全部的广告位!外面要拉上横幅!能拉横幅的地方,都给我拉上!其他各个能够打广告渠道,也都做好!”
“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怕花钱!做成这一票,以后还怕没有钱吗?!”
“电视台的字幕新闻做好了?那就赶紧发布!早一分钟发,就多一份可能吸引多一名读者!”
“各个学校都招到学生钟点工了吗?传单都打印好,马上宣传!”
“一百万的宣传费,全部一分不剩地给我花出去!要是留下一分一毛,你不要回来见我!”
“杂志都发放到各大配书点了?一定做好保护工作,不能有一丁点的磨损,配书车辆再检察一下,随时做好配书任务!”
汪洋打过几个电话,大口喝了杯水,向着一边的林牧笑道:“事情太多太杂,让一页书你见笑了。”
小说界与娱乐圈,有一点相似之处,就是圈子里,彼此喊名字,都是习惯喊笔名。
就像查良镛一直被人称为“金老爷子”,章金莱常常被人称为“六老爷子”一样。
林牧左手辣条,右手矿泉水,吃得满头是汗:“哈哈,没事没事,你忙,这辣条挺好吃的,你要不要来根?”
旁边的一名文员擦了下额头的汗,心中对武侠名家大神的所有想象,全部毁之一空。
林牧刚进他们杂志社时,他还以为是杂志社里。谁叫来的帮手,就顺口叫他过来,想要让他给自己打几个电话记录宣传进度。
但没想到林牧过来是过来了,也打了几个电话。但同时,也老实不客气地从一个办公桌上,拆开一袋辣条,就着供应的矿泉水,一边吃喝一边打电话,看得周围人人注目。
天可怜见。要不是汪洋出来,喊出了林牧的身份,只怕他就要对着林牧开骂了……
汪洋苦笑道:“你啊!还是改不了这个懒散性子。怎么样?大手笔吧!满不满意?”
林牧灌了一大瓶水,无所谓道:“我早和你们说过没必要,我新人出道,根基浅薄。《笑傲江湖》结束前,铁定能打败陌刀。能达到这种程度,也还可以,下本书才是真正的封神之作。你们非得花这一百万块钱,所为的不过是再争两个名次,在我看来,没什么必要……”
汪洋嘴角一抽:“合着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是吧?”
吃完最后一根辣条,林牧擦了擦嘴:“反正你们人傻钱多,汪峰又自己给自己找罪受,非得跑去南方做宣传,你们想争,就争好了,我无所谓。”
这话并不是矫情,而是事实。一个娱乐圈新人,即使靠一个电影迅速走红,也不大可能直接把娱乐圈的一哥一姐拉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