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云人物,真是不能小看了天下英雄!”
看完最后一个字,林牧放下《屠胡》,长吐了口气。
兵祸横行的小说就是这样,乱世的气氛渲染得极其浓烈,让人不自主地就沉浸在小说的世界。
也难怪那么多人,觉得他才是武侠第一人!
林牧生平第一次,对《笑傲江湖》,一定能力压群雄,产生了怀疑。
这并非是《笑傲江湖》,在情节故事上,比《屠胡》差了一些。
而是纯粹是那种,国难当头,义士赴死的慷慨悲歌豪情,为《屠胡》极大地加了印象分。
……
将脑海里关于《屠胡》的情绪感染,全部清掉,林牧以最客观的情绪,翻开《妙贼丁小勾》。
这却是另外一个风格,近似于令狐冲的浪子习性,却又更加的随意吊丝。
故事刚开始,记载了主角丁小勾的家。
宝剑尚书峡!
这个小贼竟然住在这峡壁石刻之中。
正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小贼的那股无赖劲。
他把那些灵丹妙药,当维他命吃也就罢了,连洗脚的擦脚布,都是昔年杨贵妃的肚、兜!
故事延续了李小凉一贯的搞笑,无论是平时生活,还是偷盗、与人争斗,丁小勾都是一副无赖搞笑样子。
如果单只这样,那这本书也与李小凉之前的小说,没什么差别。
在这上册的结束部分,丁小勾用盗的一块罕见铁石,请铸剑名家太康,为自己铸剑。
故事中,首次提出“人有灵,剑亦有灵”的说法,将这柄意外炼成的“滴血勾”,与上古四大名剑中的“干将莫邪”,相提并论,让人一见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