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路灯黯淡,巷内,只有些许光芒,只能看到黑影。
林牧突然就笑了,觉得很有趣:“你们鹏哥躲到小黑巷里前,没和你说过我的事么?”
红毛小子邪笑一滞,疑惑道:“不就是写了几短小说么?”
林牧走近,拍了拍他的肩膀,哈哈大笑:“不止!他应该告诉你,我喜欢先出手啊!”
声音突转洪亮,惊得红毛小子一阵惊慌,他这种小混混,说到道更喜欢打人时,不引起别人注意,生怕引来旁人报警。
等他顺过神来,林牧已是如中午一样,右手按在他的后脑上,向下急按。
同时左膝猛抬,膝盖上一声闷响,已是直接撞在对方鼻脸上,鼻血染了林牧一膝盖。
“啊!”
红毛小子瞬间倒在地上惨叫,林牧下手太狠,只这一记,估计他鼻梁骨都断了。
林牧却犹嫌不够,右脚对着他胸腹一踢,随着一声小些的惨叫,红毛小子被踢得滚了几滚,落在不远处,再也无力起身。
既然打了,就不该顾忌!
林牧前世打架,出拳前竟还想着对方会不会流血受伤,自己出手重了,会不会被警察关押。
这种幼稚的想法,让林牧吃过不少亏,此时自然不会再犯。
小巷里的众人听到惨呼声,已是觉得不妙,待到跑出来,正看到林牧一脚踢出!
王鹏眼光一厉,咬牙道:“你倒是敢出手!今天不打得你跪地叫“鹏哥”,自打耳光,我王字就倒着写!”
其他四个小混混,包括白天鼻子受伤的绿毛小子,此时一个个手拿硬木棍,上前要围林牧。
只消围住,同时出棍,任林牧怎么厉害,在剧痛下也无从反抗,只能任由他们摆布,这个套路,他们熟的不能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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