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多名正兵,外加三万多辅兵及劳役奴隶,接近十万人,如同蝗虫一般,将沿途经过的春播良田,践踏成了烂泥潭。
不仅如此,沿途所经过的村庄之中,大户人家的存粮全都被抢得一干二净,颗粒不剩。
按照一切缴获要归公的铁律,抢自大户人家的粮食,全都必须交给参议司军需房登记造册,然后再由李中易根据各军的实际需要,分批次予以拨付。
被掳来的大户人家的家眷,分为两种情况,年老色衰的女子,都会被贬入女奴营,从事浆洗或缝缝补补的劳作。
大户人家未出嫁的女儿,一般情况下,李中易都会把她们集中到近卫军中来,由叶晓兰负责约束管理。
叶晓兰起初会错了意,以为李中易是想从她们之中,挑选出格外美貌的女子,充当后宅的侍婢或是通房大丫鬟。
这是叶晓兰的第一个可以独自作主的正经差事,她自然不敢马虎大意,经过层层筛选,最终从俘虏的数百位女子之中,挑出五名出身名门大户又颇有几分姿色的年轻未嫁女子。
趁着宿营的时候,李中易出去巡视营地的机会,叶晓兰把这些女子都召集到了跟前,打算好好的教一教规矩。
“你们都是有罪之人。”叶晓兰劈头盖脸就是一通痛骂,“你们的祖上本为大汉子民,却甘心认贼作父,曲膝侍奉鞑虏。如今,天朝上国李相公,率战无不胜之大汉雄师,北击契虏,救民于水火。汝等不忠不孝的卑贱之下女,理当存有替父祖赎罪之孝心,都明白么?”
叶晓兰的一席话,看似义正词严,其实,她故意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她其实也出身于汉奸之家。
只不过,和面前的这些汉奸之女比起来,叶晓兰早早的被李中易收用了,并且,产下了李中易的儿子。
母以子贵,叶晓兰如今的心态,和当初还没生儿子的时候,有如天壤之别。至少,她已经不担心李中易拿她赏给别人,或是不问青红皂白便被打杀了。
叶晓兰心里很清楚,将来她年老色衰之时,哪怕李中易再嫌弃她,只要她坐得正行得端,不犯下无可饶恕的大错,单单看亲儿子的面子,李中易也不会把她怎么着,顶多冷落一些而已。
这个时代的真正有见识的大户人家,不分南北,都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
撇开家族的男性从小就必须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说,目光长远的大世家,都会精心挑选并培养家族内有很大利用价值的女子。
品貌上佳自然是必要条件,不过,诸如琴棋书画、政治眼光等附加值很高的技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核心的是,这些精选出来的大家闺秀,从小就被灌输了娘家好,你才会过得更好的生存哲学。
通俗而言,高门嫁女的终极目的,是想通过彼此之间的联姻关系,为低门户家族捞取更多更大的好处和利益。
叶晓兰的出身,比在场的美貌佳人们,要高得多,也只韩湘兰的家世略低一筹罢了。
大户名门的做法,叶晓兰可谓是了如指掌,洞若观火。所以,她挑选出来的俏佳人,不仅各具特色,而且无一例外,全是经过家族多年精心栽培的“豪门贡品”。
和同类人说话,叶晓兰丝毫也不觉得累,反而有种格外的优越感。面前的五位绝色女子,她们心里想的是什么,叶晓兰完全了然。
养育她们的家族,已经轰然崩溃,家族中的长辈们,转眼间归为卑微入尘埃之中的奴隶。
唯一拯救家族的机遇,就摆在她们的面前,只有乖乖的听话,伺候好了破家的恶魔李中易,才有可能扭转悲惨的家族命运。
所以,站在叶晓兰面前的这些女子,一个个乖顺如绵羊,惟恐惹恼了决定她们未来命运的叶夫人。
“都去车厢里边,把衣裙脱了,趴到锦襦之上。”叶晓兰不想故意为难她们,这是驯化教育的第一课,也是再次筛选的重点。
如果,她们中间有人心怀不满,利用贴身服侍李中易的机会,做出什么事来。哪怕叶晓兰是李中易女人,并且生了儿子,也必定是百死莫赎的凄惨结局。
李中易根本就不知道叶晓兰背着他做了什么,他和往常一样,漫步于军营之中。
客观的说,李中易前半生的功业,都和军营以及军队有关。
自从河池建军以来,李中易的军事实力越打越强,占的地盘,也越来越大。
此次,西出榆关,除了破坏幽蓟大平原的春播之外,更重要的战略目的,其实是给契丹人的内战添砖加瓦,从侧翼牵制住耶律休哥的主力,令其不敢轻易南下。
然后,李中易会掉转枪口,利用水师的机动性,回师平卢,并在哪里扎下根来。
朝廷的封赏里边,有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命,那便是平卢节度使。平卢节度的辖区,包括青、莱、密、登、齐、淄这六州之地。通俗的说,也就是山东省的整个东部地区,都是李中易的地盘。
其中,平卢节度最西边的一个州——齐州(济南),距离东京开封府,不过区区7百余里地而已。
以李家军如今全军骡马化下的机动能力,只需要顶多四天,便可以杀到开封城下。
实际上,李中易能够得到平卢节度的地盘,完全是朝廷失了算,让他白捡的便宜。
朝廷本想试探一下李中易,让他主动拒绝如此华丽的封赏,谁曾想,李中易毫不迟疑的就把平卢节度那块宝地,一口吞进了肚内。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但凡有点现代地理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水师从山东登莱二州出发,东可以控遏高丽,北可以增援孤悬于外的榆关。
如果可以的话,李中易宁可不要另外的四州之地,登州和莱州却是势在必得的咽喉要害。
另外,登州和莱州距离黄河入海口处的滨州,可谓是近在咫尺,地理上的条件优越极了。
一旦朝廷的情势有了惊人的变化,李家的水师战船可以迅速载运兵马,逆黄河而上,直捣开封城下。
将士们正在吃饭,李中易心里有事,没有什么胃口,也就没有凑到人堆里去,随便找人聊天了。
不经意间,李中易缓步踱到了打饭菜的所在,抬眼看见有些大肚汉,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一碗饭后,又来排队打饭菜。
李中易瞥见大肚汉们手里拿着的硕大粗碗,不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他当初决定,让将士们自己随身携带粗瓷碗及筷子,看似事情不大,实际上,大大的减轻了后勤的压力。
这么多人一起吃饭,如果,几万只碗,几万双筷子,都让伙夫营拖运,光奚车就需要至少两百辆以上。
现在,伙夫营只需要拖运备用的碗筷即可,十几辆奚车便宜装载完毕。
瓷碗,哪怕再粗再厚,行军打仗的时候,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不小的损耗。
李中易盯着一名士兵手里的粗碗,看得全神贯注,他心里暗暗感叹不已,如果有不锈钢的饭盒,那就非常的省事了。
李云潇的公务可谓是繁忙,既要负责近卫军的事宜,又要打理李中易后宅内的那些破事,实在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每天陪在李中易的身旁。
好在,李中易也非常理解李云潇的难处。如今,陪在李中易身边,贴身伺候着的是同知军法司事李延清。
分管军法的副主官,充当大军统帅的随员,不仅名正言顺,而且李中易发现什么不妥之处,李延清也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正军纪,严军法,纠军容,本就是李延清职责范围内,理所当然该管的事务,谁敢说半个不字?还要不要脑袋了?
“守忠,你跟着我快八年了吧?”李中易忽然停下脚步,扭头问李延清。
李延清想了想,一本正经的说:“回爷,准确的说,应该是七年九个月零三天。”
李中易仰面朝天,喃喃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呀,一眨眼的工夫,八年即将过去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守忠你至今尚未娶妻?”李中易一向不太爱管部下们的生活私事,不过,李延清跟了他这么久,一直勤慎当差,从未出过大的差错,又是身边的近臣,他或多或少也应该关心一下。
李延清笑了笑,低声说:“爷,小的结亲,必须您允准才行。”
李中易秒懂了,李延清从事的是极其秘密的工作,他的枕边人必须绝对稳妥可靠。否则,稍微有个闪失,就可能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