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不把上衣脱掉?”塔娜好奇的问猴爷,然后指着周围的人:“他们都光着膀子。”
小凤显然不习惯这种地方,但也不好说什么,加上这地方口味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她直接就把自己当成了人肉看板,一言不发的……
“我?我脱衣服?”
猴爷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而塔娜却不依不饶的问道:“是啊,你在家好像都一直穿着衣服呢,为什么?”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猴爷身体上纵横交错的恐怖伤痕,如果脱下来让人看到的话,那可比纹身什么的吓人多了,所以这点自觉还是有的,猴爷几乎没有短裤更别提打赤膊了。
“唉,你们知道在这种场合,最喜闻乐见的场面是什么吗?”
毓卿懂事,他第一时间就把话题岔开,免得猴爷突然发脾气,所以他选了最喜闻乐见的话题,一个所有人都会参与进来的话题。
“是什么?”塔娜不懂行,她歪着头一脸纯真:“这里经常发什么什么吗?”
“酒鬼骚扰。”小凤快速补位,从市井中来的她对这些东西还是挺熟悉的:“我就是因为被骚扰而觉醒的。”
“然后杀人了?”
“嗯……”小凤点点头:“然后就被特招了。”
猴爷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所以,你看看你们。什么狗屁的中央特勤,里头都是些杀人犯、装逼犯和肆无忌惮的玩意,不知道天高地厚、只知道肆意妄为!”
要是别人说的这么难听,小凤得翻脸。可猴爷……他说就说吧,虽然他不是中央特勤的直属领导,但他说什么都不会有人放个屁的,毕竟下午才刚听说他甚至还把法国第四特勤团给就地解散了,人家法国方面都不敢蹦出个屁。
“我……我其实没想过的。”小凤低着头:“当时我才十五岁。”
“为啥别人都不骚扰就骚扰你!肯定是你骚呗,小小年纪就那么骚,你还说你没错?”猴爷撇撇嘴:“所以你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这种直男癌的言论简直不要太贱,毓卿都听不下去了,侧过脑袋朝小凤挤眉弄眼……不过这次小凤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呵呵的说:“十五岁,我还没发育呢。”
其实真实生活里,当有男性陪伴的时候,大部分女性都会是安全的,哪怕是最低劣的小混混也很难得去调戏有男伴的女性。因为这种事是真会出人命的,除非己方人多势众而那个女的又是倾国倾城,这才会出现不顾一切的流氓行为。
所以猴爷始终认为小说里那种带着女伴出门就能被混混调戏然后男主角大发威风把小混混打得满地找牙的剧情根本就是纯粹没事找事凑字数。又或者……男主角一行去的印度。
他之前甚至为了印证这个剧情是否会真实发生,他分别单独带了叶菲、建刚、迪亚、塔娜、幽都去了各种风评很差的场所。
要说幽一脸凶没人敢惹、建刚腰上别着双节棍没人去惹,可迪亚、塔娜和叶菲呢?迪亚够漂亮了,没见过比他漂亮的,带着她不但没人调戏,反而有不少人请喝酒。塔娜一脸青春加清纯,带出去也没人调戏,最多的就是趁她上厕所的拍着猴爷肩膀说他老牛吃嫩草,叶菲……叶菲打扮一下是所有人里最骚气的,与生俱来的媚态让她看上去绝对是中的战斗机,可就算是这样了,也最多有人朝她吹口哨而已……
“所以,喜闻乐见的桥段并不那么容易发生,我试过好多次了。”
猴爷斩钉截铁的说。
塔娜这个小姑娘倒是个喜欢惹事的,她眼珠子一转:“不如,我们等会去酒吧,你们装作不认识我们,怎么样?”
猴爷嘿嘿一乐:“这敢情好!”
“到时候我再猖狂一点!”
“好说好说。”猴爷哈哈大笑:“就喜欢你这种懂事的。”
毓卿在旁边捂着额头,小声对小凤说道:“他一无聊就这样。”
“我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