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 圣斗士,出列吧!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头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口,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人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粉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人,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女人们,配合着铸融匠人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人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头。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人,都是个什么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