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准备截胡

大国文娱 香港大亨 3795 字 7个月前

所谓的商誉,也就是价值1亿元的企业,被一家巨头10亿收购。那么,9亿不存在的资产,以商誉的形式被计入报表中。也就是投资10亿并购一家企业,报表里面暂时的统计也是10亿。但是,今后随着时间发展,商誉价值会不断的计提贬值,也就是说,长远而言,10个亿昂贵的并购,会产生9亿元的损失。毕竟,商誉迟早会清零,只不过是暂时糊弄投资者的。而资产1亿元的企业,未来即使赚了9个亿,填补了之前商誉形成的窟窿,但是……规模发展了十倍,投资者才刚刚回收成本啊!

所以,林棋一般不太喜欢那种并购……当然了,哥伦比亚这样的公司,若是溢价出售的话,还是值得买的。因为,这样的公司,溢价不会太离谱,与此同时,对于有心利用好莱坞的品牌影响力,来把娱乐产业扩张到全世界的文娱巨头,收购哥伦比亚影业,即使是溢价,未来也是可以通过协同效益获利!

索尼后来虽然做了不少愚蠢的投资,但在娱乐行业,索尼的投资却罕有失手。音乐、电影、游戏、动漫……这些娱乐版块,后来重构了索尼。原本的索尼的一家硬件公司,但硬件版权不断的被甩卖,剩下的核心资产,渐渐就变成了娱乐内容。

由此可见,文化娱乐产业在未来几十年内,不仅仅不会衰败,而且,还是大有前途。尤其是,未来的文化产业的布局,影视公司也不单纯的影视,音乐公司也不能单纯做音乐。出版公司一定不能只做出版,游戏公司也不能仅仅做游戏。

如果仅专精于一个领域,在文化领域很难成就大格局。而那些超级巨头,比如,迪士尼、华纳、腾讯、索尼等等公司,基本上都是全产业链经营,影视、音乐、出版、游戏无所不包,各大领域的ip互相的转化,这样才能具备更强大的ip竞争力。

历史上,索尼选择并购哥伦比亚,也是经过了精心的挑选,哥伦比亚是美国主要电影厂中唯一对全部2700部库存影片都拥有版权的。哥伦比亚公司成立于1924年,由来自纽约东区的科恩兄弟创办。

最初的时候,哥伦比亚通过制作西部和喜剧电影,使的小小的电影厂风生水起,即便是在美国大萧条时期都保持了盈利。在六十多年的发展之中,科恩兄弟吸引了一大批有才华的导演,为哥伦比亚创造了许多杰作:弗兰克·卡普拉主演的《一夜风流》、罗伯特·罗森主演的《王者天下》、戴维·利恩的《阿拉伯的劳伦斯》和《桂河大桥》、以及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第三类亲密接触》等等,上映之后得到了很好的口碑。尽管电影库存量并不是好莱坞之最,但哥伦比亚拥有十二部奥斯卡获奖影片,是当年的最佳电影公司。此外,它还是电视行业的翘楚,拥有260部,共23000集电视连续剧,包括《我梦见珍尼》、《吉德盖特》、《淘气鬼》和《危险人物丹尼斯》。

索尼投资哥伦比亚公司,一开始并没有获得多少利益。但是,但却是借助哥伦比亚的影响力,将索尼音乐推广到全世界。随后,又因为《蜘蛛侠》的ip爆红,让索尼在影视领域,成为了挥斥方遒的巨头。

嗯,即使是华语市场的电影《卧虎藏龙》、《大腕》、《功夫》、《长江7号》等等叫好叫座的大片,也都有哥伦比亚和索尼的投资。

影视和音乐在全球称霸之后,给索尼的游戏业务,带来了大量的ip资源。与此同时,音乐板块可以给影视、游戏等等业务提供原创的音乐。

在各大领域都成为了佼佼者之后,在日本动漫产业不断叫嚣着“业界药丸”的年代,索尼却凭着跨行业优势,成为日本动漫产业最高产的巨无霸。

各种文化产业互补,形成的生态链条,绝对比单一的文化产业链更稳固更具备输出能力。

而林棋记起了索尼对好莱坞公司的布局之后,想了想,决定开始截胡!

索尼在新飞电子的股票购买上,耗费了大量资金之后,估计,用来并购哥伦比亚影业的资金不会那么充裕。

而林棋的新创业电子集团,相对于索尼而言,资产规模自然庞大的多。即使,背后没有强大的银行团支持,但是,仅凭着自身的现金储备,收购哥伦比亚影业部门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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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交易谈判失败之后,索尼和松下的代表却并没有离开。本来,这就是两家公司预料之中。

林棋并不是那么轻易,就会把旗下优质资产出售掉。

即使新飞电子公司现在遭遇反垄断调查,但这正是其护城河深厚的象征。

如果不是cd-ro和vcd业务,分别在电脑光驱市场和家庭影音市场打遍世界无敌手,也不至于被反垄断法盯上。

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相关的专利,代表着数百亿美元的市场,索尼和松下才非常想要进入这个市场。

当然了,要等到专利过期也是可以的,但是,关键是,两家公司等不及!

而且,新飞电子科技公司,还不断的修订新的专利标准。即使再过几年,初始的专利过期,但更新换代的技术,也会让新飞电子科技继续在光盘存储市场占据绝对领先的地位。

所以,接下来谈技术授权的问题,林棋则的跟两家企业锱铢必较。

一开始,林棋狮子大开头,要求cd-ro光驱和vcd专利授权,每台整机收取零售价格的5,作为新飞电子的专利费。以一台vcd300美元计,一台就要收取15美元的专利费用。

这个苛刻的专利费,让两家公司有巨大的异议,之后,就是讨价还价阶段。

用了一个多星期的谈判,敲定了索尼、亿美元的专利费,作为敲门砖,获得cd-ro和vcd相关的专利使用授权。

另外,就是专利分成费用,下降到了整机售价的2。这个专利费,并不算太过。300美元的整机,也仅收取6美元的专利费用。

当然了,若是新飞自己卖vcd,每台利润绝对不止6美元。但是,为了将“垄断”的定义去掉,让更多厂商能生产vcd和cd-ro,这也是正常的。

而在林棋跟索尼、松下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之后。

不久后,飞利浦公司又联合索尼方面的人宣布,飞利浦将以50亿美元的价格,的新飞电子科技公司股票。

索尼公司借此,股权比例提升到20,成为新飞电子科技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飞利浦公司持有的新飞电子科技公司的股票,,退居第四股东的地位。

至于,松下公司也选择增持了一部分股票,,位居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