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分公司的存在,除了是因为林棋看重日本销售市场的重要性之外,也是对于日本技术和人才的垂涎。
作为一个研发为主的公司,未来的主流趋势自然是在世界各地都设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各国技术的不同特性,进行研发优势互补。
日本值得林棋看重的技术,主要是消费电子、半导体等等领域。
在80年代,日本的消费电子产业还是很强势的,其半导体产业甚至可以自主生产光刻机这样的核心部件。80年代的美国的半导体市场,都遭到日本产品倾销,导致了存储器市场全面崩盘,将庞大的存储器市场拱手相让,就可以看出日本的半导体产业有多么强大。
除此之外,就是日本的文化创意产业,包括音乐、动漫和游戏方面,貌似日本具备非常强大的竞争优势。
这种竞争并不是日本人先天就有艺术细胞,更主要因素的因为经济发展起来,其自身的市场规模庞大,所以,音乐、漫画、动画等等产业能够养活很多人,几十年的积累和沉淀自然就变得比较强了。
而实际上,日本在60年代之前,动漫绝对不强,还处于模仿阶段,无论是欧美还是中国的动漫,都被日本大量的偷师。而随着手冢治虫的《阿童木》改编成动画之后,才标志着日本的动漫产业的崛起。除了作品之外,手冢治虫开创了制作委员制度,给日本动画制作解决了融资问题,大部分动画作品,找一大批投资人合伙,大家都有份额,这样更多的动画就容易问世。
当然,制作委员会制度决定了动画投资的门槛比较低,日本的动画投资的门槛,大致上跟香港的电影差不多,有点名气的动画制作人,可以一分钱都没有,找几个同样有名气的人合伙,最好找一本比较有名的漫画原著作为敲门砖,这样就很容易让制作委员会顺利的建立。这个制度,让日本的动画公司很难发展成迪士尼那样的程度,毕竟,创出名堂的动画监督,很容易募集到资金,凭什么一直给社长打工,为什么不能自己当社长。
日本原创音乐的实力强劲,更重要的原因也是索尼、松下等等公司生产的录音机、随身听等等产品的普及,让日本的唱片市场,不亚于美国。其收听音乐的终端用户众多,自然刺激了音乐市场繁荣,于是,音乐原创者自然是出现了井喷。
科技、文化创意的竞争力,最终都归结于——有钱并且人多!
仅仅的人均gdp发达也没什么用,如果人口比较少,比如,欧洲一些几十万百万人口的小国人均gdp甚至遥遥领先美国,但是其文化创意产业从来都不会太发达。因为,文化创意产业发达的基础,是社会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特别多,每个人凭着自身喜好,给喜欢的作品买单,这样自然就刺激了更多新作品的出现。
日本从70年代算起,日本就跻身发达国家行列,随后文化创意产业就出现了井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