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业买家的话语权,已经超过的供货商!
尤其是,能够提供1000万颗芯片的买家,足以让卖家在不亏本的前提下,答应最苛刻的条款!
双方签署了正式的供货协议,协议规定,理光公司从1980年10月1982年10月之间,每月向新创业电子公司供应不低于40万颗6502芯片,总计供货量1000万颗。
付款方式每月一清,每月初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当然了,合同上的金额单位是美元,日元以后要升值的。
要是签了日元协议,随着日元不断升值,新创业公司岂不是要支付越来越贵的成本?
为了让协议具备约束性,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赔偿金额都将会达到2000万美元。
而在1000万颗订单完成后,新创业电子具备优先续约权。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理光公司必须优先向新创业电子公司供货。
随着合约完成后。
双方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理光公司高兴,是因为有了这笔订单,芯片工厂终于有扭亏的希望了。
林棋则是为廉价的获得了6502芯片的供货渠道而高兴。而且,优先供货权也是林棋给任天堂挖的坑。
这个协议签署之后,同等的价格之下,理光公司只能供货给新创业电子。
而任天堂想要获得供货,必然要支付更昂贵的成本。即使让每台fc的成本增加1美元,也算是给未来的竞争对手设下的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