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拯看来梁国拿出的只不过是一保蓝色的玻璃碗,根本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在超市中这样的碗也就值几块钱。所以他对梁国将此事搞的如此的郑重其事很是不解。
在座的其他人可却不同了,在大宋朝做工精美的玻璃制品是要比同样大小的玉石珍贵的,特别是大食等地出产的玻璃制品更加昂贵,而且由于路途遥远,玻璃制品很容易损坏,所以完好无损的象碗这么大的玻璃制品显得更加珍贵了。
梁国将玻璃碗放在桌子上,他当然不是为了拿这个确实吃饭,他就是为了在众人面前炫耀一番,听着众人的赞叹他心中很是痛快,但还不满足。
梁国对包拯说道:“包大人以前见过玻璃器物吗?”这可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玻璃啊,我喜欢。”包拯明白了梁国这是在向他炫耀呢。
梁国听了包拯的话心想,你喜欢,你喜欢也买不起。只是碍于面子才没有说出口。
包拯看着梁国满脸得意的神情很是不爽,于是说道:“我也同大官人一样,饮食要用专门的器物,古语说美食美器,用这些廉价的器物吃饭让人怎么能下咽。”
梁国一听这包拯还真狂,梁家办酒席所用的也都是一些很精美的瓷器了,却被包拯说成廉价的器物。不过梁国并不急,有玻璃碗在此,包拯怎么贬低也都是空口说大话。
梁国没想到包拯的话还没有完,只见他继续说道:“我自己带了饮酒器具,请梁大官人不要见怪。”
在座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包拯,他们还是每一次看见到别人家赴宴说别人的器具廉价,而且还自己带家伙的。并且梁大官人的玻璃碗摆在那里,知县大人再拿出什么来也挣不回面子。
包拯不管其他人怎么想,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把酒壶来,将酒壶放在桌上,大声对梁家的仆人说道:“给我倒满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