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武举考试

种仙田 兰仙 3885 字 6个月前

李寻欢说到,“没有,只需要找个姑娘过来陪着我们喝酒便是了。”

年长的妈妈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去了,不多时,两位漂亮的少女来到了这里。

她们看起来极为大胆,一个走到李寻欢旁边坐下,一个走到了阿飞身旁,走到李寻欢身旁的少女约摸十六七岁,而阿飞身边的少女则是十四五岁,两个少女坐下之后,一个拿了酒杯给李寻欢倒酒,一个给阿飞倒酒。

李寻欢虽然是过来玩的,但是并不急着喝酒,他勾起那女孩的下巴,说到,“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说到,“奴家叫做青颜。”

旁边的少女说到,“我叫红月”。

红月配青颜,这两位少女的确是极好的一对,李寻欢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说到,“青颜,你先抿上一口。”

青颜闻言,听话的抿了一小口,李寻欢这才拿起酒杯,然后一饮而尽。

阿飞就没有这么多心思了,直接拿着酒杯喝了起来。

两人喝完一杯酒,然后吃桌子上的菜,青颜和红月急忙帮他们夹菜,唐墨有些嫉妒的想着,要不是自己是女儿身,恐怕今天也有姑娘来伺候自己吧。

李寻欢和阿飞借酒消愁,阿飞是因为自己没能报名武科举,李寻欢则是因为一个人,一个他无比敬佩,却又无比痛苦的人,那个人叫做龙啸云。

龙啸云喜欢林诗音,李寻欢很早就知道了,但是林诗音不喜欢龙啸云,虽然如此,李寻欢还是要让,因为龙啸云不仅是他的师兄,更是他的救命恩人。

当年李寻欢武功尚浅,被一黑衣蒙面人追杀,差点就要死在对方刀下,这个时候是龙啸云出现,从对方刀下救下了李寻欢。

那个黑衣人后来为什么离开了李寻欢不知道,等到龙啸云赶到的时候,李寻欢因为太累已经晕倒了。

因为有这一层关系,所以当知道龙啸云喜欢林诗音的时候,哪怕李寻欢也喜欢林诗音,他还是觉得自己必须要让出林诗音,不能夺走师兄所爱之人。

时间过去了十几日时间,这天武科举大比终于要开始了,武科举,并不限制观看人员的资格,在皇家校场举行的武科举,允许所有人前来观看。

在武科举这天,皇家校场格外的热闹,里三层外三层都是观看的人士,其中又以身带刀剑的武林人士居多。

武科举规定,使用的武器必须是十八般武器中的一个。

这十八般武器之中,不包括飞刀。

李寻欢用剑,他拿着剑,站到了擂台之上。

这第一场是资格战,要求必须至少获胜一场才能获得下一步考试的资格。

同一个人最多只有三次比试资格,三次比试依然未能获胜一场的,便失去武科举资格。

李寻欢执剑而立,希望有人主动找到他比试一番。

这时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看到了李寻欢,然后手里拿着一根铁棒向着李寻欢冲了过来,显然是看李寻欢身体瘦弱,所以认为他不堪一击。

李寻欢看着壮汉飞奔而来,心中也是稍有紧张,不过他并不是特别紧张,他有自己的自信和把握在身上。

李寻欢眼看壮汉抡着铁棒冲了过来,然后他直接向后退去,像这样的身具巨力之人,与他们硬扛绝不是最好的选择,李寻欢选择暂时退避其锋芒。

壮汉铁棍横扫,李寻欢双膝向后弯折,身体下沉躲过了壮汉的铁棍,然后趁着对方铁棍未归,直接一剑刺向壮汉咽喉,壮汉惊恐无比,李寻欢的剑不比阿飞慢多少,眨眼就刺到了壮汉咽喉眼,壮汉攻势生生止住,只好认输。

李寻欢看到壮汉认输,却并没有收回长剑,他现在要等裁判说他获胜才行。

“128号试子获胜,出线。”裁判喊到。

李寻欢就是128号,他收回长剑,向着场地边缘走去。

李寻欢来到了场地边缘,阿飞说到,“寻欢大哥,你刚才的剑不比我的慢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