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的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不过,能够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惊险文学——很广博,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小提琴拉得很好,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关于兰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这样的福尔摩斯再一次让所有的书迷们啧啧称奇,他们对于福尔摩斯的兴趣,也同样越来越浓。
看到这里的时候,算是将整部作品的故事背景交代完了。
那么,既然是侦探小说,那就一定会有案件发生,一众书迷们对于即将发生的案件充满期待。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一看神奇的福尔摩斯,是如何解决案件的了?
而他们并没有等待多久,果然有了案件。
一天清晨,伦敦警茶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米国人。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到达出事地点之后,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去查看尸体。
而是先仔细的观察了,被其他人忽视,且不认为会有什么作用的,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等等,最后才去看尸体。
……
接下来,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之后判断,死者是服毒身亡。
该案件是仇杀或者情杀,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以及职业。
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斯坦节逊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
再经过一些列的推理判断,在所有人都还在云里雾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已经敏锐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尔摩斯两次设计,终于让凶手自投罗网,他亲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来自米国的车夫。
之后,侯波讲述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深爱着,也深爱着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养父约翰,曾经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在摩门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