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自己脚下的就是流土?
雷欢喜小心翼翼的朝着走了几步,几次都陷入到了土壤中。
走到了尸体的身边,脚下的土质终于变得坚硬了。
雷欢喜蹲了下来。
想了想,还是在尸体上开始寻找什么。
裤子口袋里有一些零钱,一串钥匙,还有一把弹簧刀。
这家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善类,居然还带着一把弹簧刀?
摸到衣服口袋的时候,除了一包早就不能吃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的零食就再也没有什么了。
雷欢喜正想起身,忽然盯着尸体的胸口部位看了一会。
他用弹簧刀割开了尸体的衣服。
在衣服里还有一个暗袋。
在暗袋里,有一支笔和一本不大的笔记本。
打开笔记本,发现居然是一本日记。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还有很多错别字,一看就知道日记主人的文化程度并不高。
居然喜欢记日记?
也许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在日记里吧。
前面的都是记录的平时的生活。
而且能够看得出来日记主人心胸非常狭隘。
他对每一个人任何一件得罪自己的小事都清清楚楚的记在了日记本里!
比如有一天他是这么记录的:
“x月x日。狗x的杨德福,开个小破杂货店,老子问他射(赊)斤酒都不肯……
x月x日。哈哈,老子今天出气了,今天杨德福起(骑)自行车撞了老子一下,老子说自己的腰被撞坏了,要吃住在他家,杨德福吓坏了,赔了老子30块钱,外加3斤酒。让你以后不再射(赊)酒给老子……”
这是个什么人啊?
雷欢喜连连摇头。
从他的日记记载来看,这根本就是一个村子里的泼皮无赖嘛。
可他怎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