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元歌

“啥?”青叶眼睛亮了起来。

李白没好气地弹了她一个脑瓜崩:“是没少念叨你,不过拢共没两句好话就是了。前面带路,带你木兰姐姐好好参观一下稷下风景。”

当晚,安顿木兰在另一座峰上的女子校舍楼住下后,两人结伴,来到了西来峰后的那座被摧垮的小阁楼。

小阁楼已经被重新修好了,听青叶说,是后来他们三个东渡扶桑之后,刘备闲着没事,在后山亲手修的。

想想,还真有些感动。

他坐在廊柱下,轻轻搂住木兰纤细有力的腰肢,神情满足,这样的日子,他都盼了好久好久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他就是恨不得朝朝暮暮都跟木兰黏在一块儿。

花木兰脱去了一身战袍,换上了合身的红色裙装,小声道:“喂,小呆瓜,你是喜欢穿运动服,黄头发的我,还是现在这样的我?”

李白认真思索了片刻,给出标准答案:“无论哪一样,都非常喜欢,都想要。”

【惊咯,我还以为钢铁直男李太白要真做出选择呢。】

【认真思索这个动作划重点!】

【天真,我女朋友一般听到这个回答后,会立刻追问“到底是哪一种你更喜欢一点嘛?”然而你回答哪一种都是错,我选择狗带!】

她凑过来,乐不可支道:“你很贪心嘛,小孩儿。”

李白皱了皱眉,又忍不住笑道:“别叫我小孩好不,咱可是险些成为天下第一剑的男人,普天之下,谁不赞一句“大丈夫当如是”?怎么搁你嘴里,还像个孩子似的?”

这次从边地回来,木兰仿佛卸下了千钧重担,整个人都显得轻松了许多。

“好的小孩儿。”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李白的头发,然后偏过头靠了过来,“这半年来,很累吧,想想也是,不知吃了多少苦,你才能走到这一步。”

“最近半个月,姐一直在思索,是不是我想的东西太多了,如果可以的话,你我二人就这么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有多好啊。”

李白叹了一口气:“平淡的日子估计过不了多久了,你有没有发现,最近天地间的魔道力量浓度越发惊人,这就是时代大变的征兆。”

他嗅着空气中弥漫着的幽香,将头埋在她的发丝间:“所以趁现在,我们能待在一起多久,就待在一起多久吧,过了这段时间,你仍然要做你戎马沙场的女武神,我也同样要做我那青莲剑仙。”

“真是个多嘴的家伙。”

距离狼居胥山只有数百里的雪丘上,白凤在风雪中振翅,弥散的火花与雪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她早知晓他来到了这里。

李白凤凝视着远方,风雪凝滞了一个片刻,仿佛两道目光跨越了数百里的距离,碰撞在了一起,那道柔柔的目光,令人心碎。

“阿凰”

他张了张嘴。

良久无言,最终,却仍是转头飞去——此行觅梧桐,凤栖而生火。

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王昭君,若他真是李白凤,自然不会有丝毫犹豫,但可惜,他并不是,他只是李白的一道分神,承载了李白凤的记忆与血脉。

所以,相见不如不见。

另一边,遥遥望着这一幕的天使露出微笑,他宽大的银色战甲下,佩有李白越来越用不上的裁决之枪。

他不知晓勇士之地的上帝是否是虚构出来的神明,对他而言也无所谓有没有上帝了,白凤不是真正的白凤,他也不是真正的神圣加百列。

他信奉的,只有自己。

“愿迷途的羔羊们能重新沐浴到圣光的光辉,阿门。”他比划了一个十字,笑容越发纯粹,“当一个神,肯定比当神的奴仆好吧?”

此去西夷,要做真神。

何其大逆不道!

稷下西来峰,校舍楼。

咚咚咚——

一名面容清秀的学子大踏步闯入了紧闭着房门的303室,刚推开门便被吓了一跳,只见空荡的寝室内,一名手舞足蹈的男子在空中飞舞着。

他的关节处能够清晰地看到粗糙的连接痕迹,像是提线木偶,举手投足间尽显诡异——不过是个机关傀儡,只是栩栩如生罢了。

此时它正挥动着手中的鸡毛掸子,清理着墙角结了一层的厚厚蛛网。

另一名与之相貌差相仿佛的男子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凝视着这一幕,良久才扭过头看向来者,生硬道:“白辰,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元歌,今天墨门的大师们同鲁班大师的造物大战,你看了没?”白辰捏紧了拳头,面露激动之色,“那才是我辈机关师的终极目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