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窥仙

【麻痹,这广告比贪挽懒月还过分,都快把我洗脑了。】

茫茫雪原中,一条蜿蜒不知几百丈的恐怖巨兽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蛇道”,密密麻麻的复足不断蠕动着,拨动积雪,推动自己那庞然身躯前行。

两道身影并肩站在巨蜈的头顶,一前一后,他们眺望着远方渐渐出现昏黄色彩的土地,他们离开凛冬之海,已经有很长一段距离了。

作为人仙级别的魔种,一路上,它威压全开,几乎没有不长眼的凶兽敢上来拦路,倒是有几只有类似于平头哥的性格,头很铁,冲上来就被蜈蚣给当甜点给吃了,捎带着两人也能捞两块肉吃。

在李白兑换的丹药辅助下,迪妮莎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但仍旧有些提不起力气,那是过量催动血脉力量的后遗症,只能靠时间来缓解。

她蹙起眉头,金色的大波浪卷发披在有些单薄的肩膀上:“这些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白尴尬地笑了笑:“我进行了一场很突兀的蜕变,修为更进了一步,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惜有些不合时宜这几天多亏你了。”

迪妮莎眨了眨好看的大眼睛,点了点头:“有什么报答吗?”

李白开玩笑道:“以身相许?”

迪妮莎点了点头:“好啊。”

李白:“”

你这话,我没法接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告辞。

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把你的大剑给我看看。”

迪妮莎解下她那满是斑驳印痕的大剑,剑首铭刻着三叉戟刻印已经褪色,雪白蜈蚣的毒液极为恐怖,根本不是这把剑所能抗衡的。

李白问道:“你们组织的大剑虽然材质还算不错,但到底不算神器,这把剑已经快要报废了吧。”

迪妮莎点了点头,神情中闪过了一丝惘然。

这把剑陪伴着她渡过了半生岁月,原以为这把剑的最终归宿,是作为墓碑,插在她的坟茔前,却不曾想,自己居然能活这么久

久到她的战友,已经要先她一步,步入死亡了。

李白张开手,一道炽烈的火焰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化作了一柄赤红色的水晶大剑。

“我有一把好剑,感觉和你很配,这把剑的名字叫做猎龙者。”

他有些怅然。

其实,这把剑他还打算送给木兰来着,只是现在,欠人家的人情有些太重了,所以,就送给迪妮莎吧,反正,她与水晶猎龙者的渊源,好像还更深些。

迪妮莎接过了大剑,一瞬间,一种血脉相连之感弥漫在心头,身体的虚弱转瞬间便消退了大半。

她瞪大了眼睛,片刻后苦笑道:“真是谢谢你了。”

就连一点,都不想欠我的吗?

李白没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只是笑道:“不客气。”

这次回来,他的修为的确有了突飞猛进,元婴泛起荧光,看上去迷迷蒙蒙,虚化的征兆更深了,这是他的元婴即将化神,跃升维度的征兆。

而这,只是人格融合了五分之一的效果。

他猜测,若是能完全融合,他的修为就足以直接自元婴攀升至化神,羽化登仙,成就真仙业位,从此寿万载,可享人间香火,绵延万古。

青莲大佬的神魂强度可见一斑。

其实从王者大陆的超智慧体,也足以窥探出任何超凡生命的性质,不过就是生命层次的跃升,武道魔道仙道,殊途同归罢了。

仙神那种种不可思议的异能,其实与人类使用科技,建造的飞机,大炮,起重机之流,也并无本质的差别,都是窥见宇宙真理,并将其运用罢了。

只是窥见这种真理,未必就能理解,更别谈运用了。

牛顿被砸苹果之前,有无数人被苹果砸过头;壶盖被蒸汽顶开了,无数人目睹过这一场景,唯独有一个人脑袋瓦特了,想到运用蒸汽的力量,从而发明了蒸汽机。

而这,还只是很浅层次的规则利用。

到了仙神的层次,他们看到了规则,并且开始运用这种规则,摒弃了外物的束缚,凭借自身来驾驭这种规则,其实这仍旧很浅薄。

比如说火神迦具土。

驾驭一国火焰权柄,但若到了其他地方,甚至到了真空,到了宇宙,他的权柄将毫无意义。

世界太大了,需要明悟的规则也太多太多了。

神灵看世人是为蝼蚁。

在更高维度的地方,那些更强大的存在,来看神灵,又未尝不只是稍健壮些的蝼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