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沙漠狼远远地缀在身后,在有魔种存在的土地上,这些狼群虽然也受魔道力量影响有了一定的变异,但早已从食物链的顶端跌落下来了。
若不是它们肉的味道实在腥臊难吃,早就由掠食者转为被掠食者了。
但就算是这样,它们仍旧是顶好的猎手。
此刻,它们已经嗅到了赵蕤身上那浓重的垂死气息,这些善于啃噬腐肉的生物甚至还要比天上的兀鹫还要更加善于追逐死亡。
战马丢了。
赵蕤也负了重伤。
他们没碰上马贼,倒是碰上一头奇形怪状的魔种。
若不是最后那头魔种不知为何身体僵硬了片刻,他根本没机会离开,但就算是这样,名为“呼儿”的神骏战马仍旧被那魔种拖了去,大快朵颐。
狼群的耐心渐渐消磨殆尽,它们口中的涎水淌落,绿油油的眼睛里满是贪婪。
正当一头狼伏低了身子,准备突袭的时候。
那只有三四岁的稚童猛然间张开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杀机毕露,一瞬间,仿佛有尸山血海浮现,天地间,风云变色。
三头沙漠狼哀鸣一声,一股子寒意自心底升起,毛发瞬间炸开,浑身哆嗦地趴倒在地上。
直到赵蕤的身影渐渐远了,才敢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了,那姿态,几如二哈。
让在婴儿识海中躲着的李白不由想起了那句“狼步脚扑朔,哈步眼迷离,狼哈傍地走,谁怂谁是狗。”
哈哈哈嗝——
捂住嘴,险些笑出猪叫声。
李白继续回去睡觉,深藏功与名。
赵蕤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的脚步依旧踉跄,襟前被划开了一道很长的口子,他紧紧地抱着手中的婴儿,像是拥抱着全世界。
一定要离开这片荒漠。
带着赵明成,带着那伙马贼们的信念,让李白活下去。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马贼头子叫赵丹,字明成,大概是因为读过两年私塾的缘故,虽说肚子里没啥墨水,只能堪堪说是能识文断字,但对读书人还是相当敬重的,没有亏待儒生。
不过这票马贼本身就已经穷得叮当响了,不亏待,也仅仅只是每天一条硬邦邦的肉干加两个干硬的饼子罢了。
亏得这里靠近水源,每天晚上都能就些雕胡米煮上锅肉汤,不然这点食物,连一个寻常妇孺都难以满足,更别提一个个成年壮汉了。
只是本就是捉襟见肘,再带个孩子,那就完全不够了。
幸好马贼们虽然看起来凶残,实际上也凶残,但面对这么一个孩子,居然表现出了超人意料的忍耐力,还有人亲自挤来马奶送来。
儒生叫赵蕤,以前学过纵横术,对道学也仰慕已久,这个时代的儒家最讲究博采众长,没有多大排他性,所以像赵蕤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醒来之后,赵蕤便带着李白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倒不是说他甘于助纣为虐,而是他在与赵明成的交谈中意识到,在这个无边无际的荒漠,他孤身一人想要带着一个孩子上路实在危险。
就是躲过这波马贼,也不一定能躲过下一波。
事实已经证明,他那手蹩脚的剑术,连一个马贼都敌不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转眼,便是三年时间。
这三年里,赵明成的这伙马贼势力并没有扩张,甚至还折损了四个兄弟在一场与周围马贼团伙的冲突之中,因此日子过得是越发艰难。
而李白也表现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天赋,无论是识文断字还是数算之术,皆能迅速掌握,甚至跟着赵蕤练了几天粗浅剑术,就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惊得赵明成蹦出来一句:“盖天下真有生而知之者哉?”
粉雕玉琢的娃娃给这些整天刀头舔血的马贼们带来了难以想象的体验,他们中,无论是稍显儒雅些的赵明成,还是粗犷的马老六,心底其实都希望自己能有个子嗣。
他们虽然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坏人,但却没有枭雄,也没有丧尽天良的人物,对这个娃娃,他们所有人打心眼里都喜欢的不行。
“带着李白走。”
某天,赵明成找上了赵蕤,对他讲。
“这小子那么聪明,以后注定是要干大事的人,没有必要和我们这伙该死的强盗混在一块。”
赵蕤默默接受了他的建议,带上食物和水,抱起才三岁,眼睛里充满好奇的小娃娃。
临走前,赵明成和一伙粗犷汉子们轮流抱了抱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