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那是一个经典的营销案例,不错单纯的从炒作吸引眼球方面来说,这个抄袭事件的确做的很成功,但是这个成功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的呢?”
“电视剧电影开拍之前,上映之前拿出一些新闻来炒作一下,这是影视圈很常用的手法,可是炒作炒作,也得有底线吧?炒作绯闻,观众喜闻乐见,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哪怕是假新闻,可是它并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也不违法,所以是炒作,可以称之为营销手段。”
“比如这个事件最初《流星愿》被《纸间情》说是抄袭借鉴对方的,可是事实上呢?对比两部小说的相似度,或许借鉴有,但是说是抄袭就有点过了。”
“所以这个事情,我们不排除是炒作行为,但是起码还在可控当中,因为这种本身很难界定的事情,人家双方拿来炒作,大家就当看个热闹就行了。因为实际上双方并没有涉及到大的版权纠纷。”
“那么这种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解决了,没问题了,然后开始拍摄,这没毛病。”
“可是像《锦绣华章》,说真的看到调色板调出来的证据,我也是震惊了,很难想象一部小说竟然可以做到抄遍大半个同类小说,而且还给她抄火了,其实关心的人去网络上看一看就知道,《锦绣华章》的抄袭事件,其实在很早之前就有人提出来了,只是结果不了了之。”
“那么话说回来了,营销,如何才算是一个好的营销推广策略?首先我认为,最起码的,要合情合法对吧?或许有人会说法院还没有判决,怎么就说它不合法了?”
“的确没有判决之前,我们很难说它就是抄袭就是不合法,但是本身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很疑惑,为什么大家不关注抄袭事件本身,而去关注这个炒作的方法经典不经典,别说什么从商业的角度来看,商业的角度是什么角度?首先是无论是任何商业模式,你首先要合法对吧?如果不合法的话,那还有什么商业角度?”
“抄袭是不是合法的?显然不是。那么你是不是应该在这之前,先确认一下,这个涉嫌抄袭,到底是不是真的抄袭对吗?还没有确定,没有排除抄袭的嫌疑,就直接拿来炒作,直接拿来宣传,直接完成商业运作,是不是太欠缺考虑了?”
“当然,不是说不能炒作宣传,但是起码,你得法院判决下来了,证明了,这部作品是合法的,再来炒作也不迟不是吗?所以,违法的营销,做的再好,我也不想评判,因为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