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狼窝虎穴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204 字 7个月前

高桥鞍与双马蹬不算什么精巧的玩意儿,甚至如果不是徐晃囊中羞涩,这种造型带着鲜卑人粗鄙审美的东西可能早就被燕赵武士们统统丢掉,泯灭在中原大地。但仅仅因为这个巧合,让燕北感受到使用这个物件策马奔驰的奇妙。

就是奇妙。

策马前行不再需要紧夹着双腿,而仅仅让身体前倾便能找到脚踏实地的感受,无比稳当;而除了稳当,更好的地方在于解放出先前作为平衡的双手……不过骑行片刻,燕北便意识到徐晃先前所说,要他将军都山一役缴获战马全部收回的意思。

燕北问道:“公明是说,鲜卑人并没有将这些用在所有战马上?”

“回主公,赏赐属下战马十匹,有高鞍者四、双蹬者二,仪制各不相同。”

燕北听着便有些感到诧异地看向徐晃,这个人虽立下大功,却没有一丁点的居功自傲,甚至连劝告自己的话也只是点到为止……真不明白,如此英杰为何会出现在杨奉的白波军里呢?

“公明的意思,是鲜卑人也并未将这两物作为军用,仅仅是贵族的玩物罢了?”燕北点着头,自坐骑上翻身跃下,提起马鞍说道:“派人将此物送往渔阳,让雷公寻匠人重新制作,好看一点、坚固一点。今后作为我军骑兵的制式装备,与当胸、覆面、侧帘、马鞋相同,以皮、铜、铁制成。”

有了这个,燕氏的骑兵便能形成庞大的战力。

事物的发展自有其规律,正如这样利于骑兵的装备出现在鲜卑一样,燕北认为这并非是因为汉人较之鲜卑人不智,而是利害不大的关系罢了。鲜卑常习游牧,他们的孩童在小时候便要熟悉骑术,而汉儿不是这样。

在汉地,精通骑术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燕北这样,以骑术、驯马、养马为生,诸如马奴、马夫、驿站传信的御者;另一类便是贵族,如士人、官吏、达官贵胄。前者在人生中没有可选择的余地,但凡在生存条件里不会骑马的大多都饿死或是自己的地位变得更加卑贱;而后者则在幼时便得到包括骑射在内的诸多良好教育,成年之后即便再艰难也能轻而易举地攀上马背。

直到近年来天下大乱,原有阶层被战乱打破,更多出身寒微的士兵迫于生计并在为诸侯效力拼杀的过程中得到骑马的机会,这才使得汉地出现第三类会骑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