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穷寇莫追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668 字 7个月前

战车轰隆,这种适用于平原上统治战场近千年的终极兵器,在燕北手中绽放出应有的余威。

以千余步卒左右护卫,三百乘战车在战马的牵引下以无人能挡的威猛气势掠过战场,碾过拦路在前的一切黑山,直冲敌中军!

战车曾经统治战场,后来退出战场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使用这种重兵器对地形要求太大了,不能跋山涉水,不能有奔驰穿林,尽管速度快冲击力大,却也无法否认它们的劣势一样明显,所以才逐渐被轻骑所取代。

战车不能像步卒一般散开,也不能排成锋矢。最好的战斗方式便是以战车成排,挟大股步卒向敌军战阵平推过去,碾压一切敌人。

燕北就是这样做的,以二十乘战车为前驱,后面的战车逐渐调转方向,在冲锋中逐步将方阵转为线阵,全面向敌军战阵冲击。

战车对步卒阵形的破坏能力无与伦比,没有谁能在高速奔驰的战车面前站稳脚跟,任何人都会心生畏惧,继而挤压阵形,使敌自乱,从而冲破敌军的阵形。

望着大批两匹甚至四匹骏马拉着战车奔驰而来在战阵中横冲直撞,黑山军士纷纷避让不惜互相践踏。躲闪不及的幸运儿便被战车上探出的索命长戈夺去性命,快速奔驰的战车上武士哪怕仅仅横出一根棍棒都会拥有无匹的杀伤力,何况锋刃足有尺长的铁戈。

划开脖颈割去头颅就像裂帛一般轻松!

血花在战车掠过的大地上四处绽放,这却不是最令黑山军士惊心的场景。最令黑山军士胆战心惊的,是那些躲避战车不及的不幸者,骏马的体格远远要比士卒强悍,猛然间被骏马当胸撞上,上百斤的好汉子能被撞出数步之远,胸膛上转眼便被自己的骨头茬子扎个对穿,五脏六腑糊成一片,人却还能活上半柱香的时间,只能无力地哀嚎。

求死不能,比求生不得更为令人恐惧。

长戈与战车便已令人惊惧,再说那战车上提着强弓或劲弩不停向周围抛洒箭矢的弓弩手,还有战车之前策马提戈左挑右砸的骑手……眨眼间,战车阵在战场上撞出上百步的血路,随后大批如狼似虎的汉军士卒更是趁此机会涌入阵线,将被分割成好几个阵线的黑山军卒残杀殆尽。

在战车阵前,只有太史慈一个骑手。

太史慈策马于燕北战车右前,一杆丈五长戈左挑右刺便拦住了一切可能会伤害到燕北的敌人,雄武的身躯在燕北眼中有一种似曾相识……就像辽东南的关云长,掌擎长兵大开大合,便叫贼众授首披靡。

燕北手攥刀柄却没有任何动手的机会,只能持着一面令旗左右挥舞,指挥车阵向前推进。

三百乘战车分为三阵,自战场右侧向黑山军碾压而去,逐渐扩散至小半个战场,在战车阵之后便是源源不断的步卒,伍什成群地追赶一个又一个不战而溃的黑山军,结果他们的性命。

右翼的骚动逐渐影响整个战场,随着燕北驾驭战车出现,恐慌在黑山军阵中蔓延,左翼眨眼溃败也同样令中军感到不安。

麹义立于射台之上,提弓扫视战场,猛然间发现城寨右翼冲出一支庞大的战车阵在黑山军阵中横冲直撞,驱赶着右翼敌军潮水般地向后退,竟比他们先前冲来时更要快上几分,不由得大为惊讶,转头喊道:“将军,战车出动了,咱们也冲……将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