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子义迁居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647 字 7个月前

“我哪里要什么脸面,只是怕子义的脸上挂不住罢了。”燕北洒然一笑,挥手道:“燕某又不似子义这般文武双全,我是文不成武不就,能有今日全赖兄弟们用命帮衬罢了……就说去年还朝不保夕,我能顾得上自己的脸面?”

太史慈闻言而笑,却又摆手道:“若作为冲阵武将,厮杀起来自要依着武艺保命,但我听说燕君麾下便有校尉高览,一杆铁矛有百夫不当之勇,连府君都是你的门客家将,能够驱使他们便是校尉的才能……依某看来,这于燕君便是胜过武艺与文韬。”

燕北喜欢太史慈一样有本事又讲实话的人,笑着活动手腕后对太史慈扬手狡黠一笑,道:“过几招动一动?”

太史慈闻言抱拳道:“也好,请吧。”

燕北倒没什么讨教或试探的意思,无非只是清早起来养成的习惯总要与人对搏一阵,从前有高览,调兵屯无虑后又有麹义,不过现在麹义屯青石桥,却还剩下张颌与他对搏……自因松懈武艺险些在辽东南被一刀枭首后他便每日都习练上一两个时辰,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

现在燕北的武艺在军中处在非常尴尬的地步,无论高览、张颌还,与他对搏都要放些水来,而麹义的本事在马背上,步战对搏便总会收不住力气,反倒与两个强手能对搏些许,与麹义却总是三十招必分胜负。

当然了,总是麹义胜的多。

燕北见太史慈应允,当即飞身扑出,挥拳便击。太史慈以手臂相挡,拧步旋身出拳,只是拳到疾处却收住力气,燕北堪堪挡住,接着便是你来我往二十余招。

试探转眼即过,燕北便大概知晓了太史慈的本事,所幸放开去打,太史慈防守的滴水不漏,尽管燕北拳脚越来越快却仍旧被他完全阻挡下来,甚至还能趁燕北旧力已尽时迎出一两拳,便叫燕北手忙脚乱。

燕北拳脚本事虽不过三流,但他有着充足的厮杀经验,若对上六七个寻常士卒也是招招可毙人命的狠角色,却在太史慈手上讨不到半点好处,甚至他有一种错觉,与太史慈对搏时的压力比高览还要大!

他不知道太史慈的武艺究竟有多好,但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红面美髯的面容……这才猜想令他感到心惊,不要说太史慈武艺可比拟关羽,就算弱上一筹那又如何?一样是盖世难匹的虎将啊!

那刘玄德有关张二将,便可驱驰士卒威风无匹。若我燕北也能有太史慈、高览冲阵效力,更有张颌麹义领兵,北方谁人能做我的对手?

不过片刻时间,二人便已匆匆百招过去,燕北喘着粗气毫无形象可言地坐在河畔,饮下几口清冽的河水这才擦着下巴对太史慈说道:“子义,多谢你陪我过招了……若非你有意陪我练拳,第七招我便已经被你击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