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好些,有个能干又热心的二哥帮衬,时不时地塞两肉给他,说什么年轻时不补、年老了吃苦,他们还等着他结婚生子抱侄子呢。
要不然依他那节省度(一个大老爷们,吃食上委屈点算什么?他还要攒老婆本迎娶燕子姑娘咧),搞不好顿顿青菜萝卜,吃得脸都成菜色了。
可话是那么说,真的看到了肉,向九相信没人不喜欢。
“汪——”
“嗷呜——”
蹲在桌脚边的老金爷俩,好似不高兴地一前一后叫了一声。
女主人答应过它们,今晚上桌的肉,要是有没吃完的,就犒赏它们这几天在山上的卖力。
也就是说,向九多吃一块,它们爷俩的口粮就少一块。
向九夹着红烧肉正想往嘴里送,总感觉有股灼灼的视线盯着他,下意识地转头,和老金来了个四目相对。
“……”
一哆嗦,手上的力道一松,筷子上的肉掉了下来。
更让他傻眼的事,肉还没掉到地上呢,就被动作迅捷的小狼狗半途劫走了。
指指叼着肉跑到门口和它爹分享的小金牙,向九抽出去的嘴怎么也收不回。呜呜呜……心好痛!这么大一块红烧肉被狗吃了。
萧家人对此却已见怪不怪,见状又给他夹了一块:“来来来,你赶紧吃,别又被这爷俩盯上了。”
向九:“……”
赶脚咋那么怪啊!
这碗肉其实是老金爷俩的口粮,他才是后来者居上抢了它们的口粮是吧?内牛满面!吃口肉真不容易!
盈芳哭笑不得地撵开老金爷俩:“快去灶房喝骨头汤,给你们留了一大盆。”
“呜……”小金牙不满地打了个滚。
尝过肥瘦均匀的红烧肉滋味,谁还稀罕清汤寡淡的骨头汤?
“别闹了!再不去,当心汤也没得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