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街道派出所,李正一被带到所里后,晾上了老长一段时间,才又被带到了二楼靠中间的一间屋内。
不到片刻,上来三个警察,不由分说,直接给李正一上了手铐。
李正一呆住了,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被带到派出所,竟然一句话不问,直接就把自己当犯人对待。愣了半晌,他才举着手上的手铐问:“警官,这啥子意思?”
警察上完手铐,依次坐好,中间的警察听问,便目无表情地说:“很简单,有人报警,说你是昨晚致人重伤的凶手。你涉嫌故意伤害罪,为防止你暴起伤人,王所长的意思是铐起来安全些。”
李正一听得目瞪口呆,怒极反笑说:“你们是人民警察,这里是派出所,谁敢在警察的地盘暴起伤人?你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警察冷笑说:“没有什么不合法的,我们是警察,清楚得很。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警察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身自由限制。”
李正一嘲弄说:“一没审讯,二没证据。你们仅仅凭借报案人的口供,就把我无故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这就是身为人民警察所谓的清楚得很吗?你们对得起你们身上这一身代表国家代表人民的警服吗?”
居中而坐的警察被顶得有些羞恼:“我们依法办事,你狡辩又有何用,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就是昨晚行凶的凶手。”
“那证据呢?”
“证据会有的。”那警察狞笑说,“昨晚你在现场行凶,旁边有目击证人,人证如山,你想抵赖也没有任何可能。”
李正一这时平静下来,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便扬着被铐的双手,坐下说:“那行,你们慢慢整理证据,这手铐戴着还行,我都不想松开了。”
三个警察互相看了一眼,然后颇有默契地相互点点头,居中而坐的警察便当仁不让地开口问:“姓名?”
“李正一。”
“年龄?”
“”
“……”
前面的套路问话一过,居中的警察又问:“今天凌晨1点左右,你人在哪里?具体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