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他身上的伤,有不少是为沈三郎负的,同样,沈三郎身上的伤也有许多是为了救他而
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心眼,甚至还有些小狡猾,而他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得家业便被安排往军中发展,掌握一直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老爷子的苦心,他和大哥都明白。
多年的相处中,两人早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对方了。
就好像现在,面对沈三郎那有些赖皮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像养儿子而不是教导部下,唉,也许每个家中受宠的小儿子都这么样吧。。。。。。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朝沈三郎道:“你就那么急着娶媳妇?就不能在多等两年?”
再等两三年,估计大势已定,再考虑成亲多好,至少省事不是?
沈三郎献完殷勤,听军头开了口,脸上痞痞一笑,道:“敢情,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巴不得今晚就洞房呢,哪里等得!”
是的,军头家世好,不必像他们一样,不得军令不能返乡,人家早两年前就回家娶媳妇啦。
孩子都能跑了吧。
樊天同翻了个白眼,垂下眼眸扫视着手中捏着的密件,又看看那张笑得蠢兮兮的脸,不由思忖起来。
半晌,他忽然抬起头问道:“你那小媳妇可是个能吃苦的?”
这话怎么说?怎么就要他家媛儿吃苦呢?
以沈三郎对军头的了解,他绝对不会毫无目的的有此一问,所以,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盯着军头看了片刻,才认真地道:“说说看。”
别看他总是笑嘻嘻的,一旦认真起来,樊天同也得正视他,且人聪明却不卖弄,懂得分寸,守得本分,所以两个人才相交多年。
樊天同吹着火折子,点着手里的密件,眼瞧着它化为灰烬没有一点残余,才擦了擦手,答非所问地道:“你小媳妇虽有些嫁妆,不过那点东西在县城或许还算过得去,放到府城也就马马虎
虎,若是到了京城,只怕也只算是末流。”
京城是物华天宝,但什么都贵,要是没点本事连讨饭都轮不到你。
“若是在京城,不知道你们那点积蓄可过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