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

喷神 浙东匹夫 3420 字 7个月前

只要他别提到具体案情。

冯见雄知道机会难得,立刻迂回直戳对方的痛处:

“院长,前年王法官的‘彭y案’出来的时候,恶劣影响您是知道的。最后闹到全国瞩目、还不是您亲自在两-会上面对央媒记者善后?虽然只是一个市中院的普通法官判错的案子,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明明白白写着,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并不是领导关系。

可是,人民会知道吗,出了事儿,还不是上级法院也要受牵连?”

根据国内的法律,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直接的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就是可以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直接指挥。

但是法院系统中,各级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力的,一个院里最高的决定权就在审判委员会里。(注意,法律上来说,法院系统就是审判委员会责任制,而不是院长说了算。但实际操作中么……有些院长比较强势的法院里,审判委员会就等于院长了,当然这个不能说。)

因此,严格来说,一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判错了案子,最多就是拿到省高院二审的时候改判。但省高院不该为下面的市中院的错背锅。

可惜,既然现实有那么多数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媒体追责时盯着省高院问,也是没办法的。

龚院长当年可是深切知道这里面的苦楚。

所以冯见雄一提起,就勾动了他内心“本省司法系统再也不能在社会舆论聚焦的案子上出事了”这根弦。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人深吸了一口气,质问道。

冯见雄趁机把自己的计划彻底和盘托出:“我不想对案情有任何说法。我只想陈述:这个案子很复杂,因为《物权法》立法两年以来,关于‘动产物权绝对权、支配权’对‘债权相对权、请求权’的对抗,其法益位阶的认定,此前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是前未有过的。

《物权法》对物权绝对权的明确,至今为止绝大多数只在房地产领域被广泛使用。动产领域,最多也就是车船之类要登记注册的财产。至于电子产品和其他非登记类动产,甚至是其与知识产权的冲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问题新疑难的案子的时候,实事求是又意味着什么呢?

这就意味着,得先设想一下“如果假装没看见这里有这么一个不清楚的点,原先会怎么判”?

毫无疑问。

如果今天国内没有《物权法》,没有对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的法益位阶考量领域的种种问题、思考……

就纯粹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回归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老掉牙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

这个案子,会是什么结果?

毫无疑问,如果歧义法条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赢定了。

所以,哪怕仅仅是要求把歧义法条弄清楚,“实事求是”,那也已经是对冯见雄有利了。

“我会回去好好梳理一下的。目前民事庭那边是有几个案子比较复杂,搞不清楚的地方,确实要实事求是,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问么。”

蔡院长打着官腔,表示能够理解老领导的苦心。

而且,这对他个人、对整个系统,也是有好处的。

江南省的司法圈子,确实容不得再出任何丑闻了,能把责任推出去,没什么不好。

庭审的过程,这些大人物都是不会接触的。

充其量,也就江南省高院几个民事庭当中,某个庭长能直接过问。接受冯见雄和杜丘明的正反唇枪舌剑洗礼。

不过,随着庭审的进程,一封正规的请示函也如期寄到了京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