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别的律师做这种事儿,一般都还是要文过饰非一下,照顾法院系统情绪的嘛!
比如说这儿也有疑点、那儿也有疑点。这样哪怕最后就算二审改判了,也可以给司法系统留点面子:
你看,你提出的上诉点也不全是对的嘛,关于事实部分就是瞎提的,所以这部分维持原判!不过法律适用上倒是稍微有些斟酌不当,就少打几板子,改判为如何如何……
何况,多写几个上诉点,对律师来说又没什么损失,还能显得自己工作勤奋、工作量大,对得起委托人给的律师费呢。
历来行规,都是这么操作的,冯见雄这种咬死一个点惜字如金的,那是真罕见。
这种案子要是最后被冯见雄硬肛改判下来,那对于一审的王h法官的仕途,也绝对是更大的打击。
因为对于低级法院的法官来说,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实施很清楚,但就是法律适用错误”的误判。
这玩意儿对法官个人政绩是最伤的,因为责任肯定是100在法官个人,想推卸给调查取证等友邻部门都不可能。
多少基层法院的新法官,熬了多年的助理审判员,快要有机会长期独任制了,出一个这种事儿,就打回去多助理几年。
当然,冯见雄也有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刚才虞美琴也跟马和纱说过了,主要是为了防止二审被大范围、公开报道后,对冯见雄与马和纱的公众形象再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换句话说,冯见雄是不希望那些“他不占理的丑事”,在二审中被涉及。
为此,他愿意付出“更加不考虑法院系统情绪”的代价。
而这一切,注定是要建立在冯见雄对胜诉非常有把握的前提下。
否则,这种“不考虑法院系统情绪”的措施,一旦起到实质性影响判决的效果,可就哭都来不及了。
这得是多有把握的人,才敢干的豪赌。
……
短短5天之后,江南省高院就完成了受理工作,发布了相关的通知文件,也包括把一份副本送达到杜丘明那儿。
包括冯见雄的上诉书。
看了冯见雄的上诉书时,杜丘明也有些心虚。
对方的气势,着实是天不怕地不怕。
这都不用猜,看看那上诉书的惜字如金程度就知道了。
“竟然这么刚?他小子是觉得自己二审能稳赢?哪来的自信?”
“不行,虽然我也稳赢的,还是想办法再给冯见雄多制造点麻烦比较妥。他既然这么执着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法律定性。我就再弄个‘责任’,把水搅得更浑一些……”
“反正民事案件双方都能不服,双方都能上诉,冯见雄不想提的点,我也提一下好了……不过可惜,那些已经判对我们有利的点,没法再拿来不服了,素材貌似有点少……”
杜丘明充分发挥着一个相关领域国内顶级律师的水平,各种坏水拼命地往外冒。
“冯律师,那个,我确认一下——你们的上诉书,是不是太简单了?”
江南省高院立案庭里,窗口后面一个30多岁的小姑娘(毕竟要混到高院来不容易,30岁也算小姑娘吧)把冯见雄提交的上诉书看了又看,有些惴惴地反复确认。
冯见雄如今在法律界的凶名,那也是早已远播。
毕竟,一个在全国公众中都有上亿人知名的律师,放回法律界这一亩三分地上,那就等于是人人都听说过了。
因此,女立案员才丝毫不敢造次,哪怕有疑问,也是和颜悦色地问。
时代不同了。
“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我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你就按我要求的立就行。”冯见雄傲然反问。
一旁的马和纱,都有些惴惴不安,似乎在羞臊。
她之所以不好意思亲自递交上诉状,完全是因为她知道冯见雄发给她的这份上诉状,写得有多简单。
而马和纱这些日子里,也经常来省高院晃悠、见见世面。所以看到过不少别人家递交的上诉状。
跟别人家的一比,人家都是十几页的陈词,质疑的点好多个。而冯见雄让她提交的状子,才轻飘飘两页纸,质疑的点居然才一个。怎么看都有些不硬气啊。
倒不是马和纱不相信冯见雄的实力。她只是纯粹停留在小学生判断作文水平的理解层次上:
在小学生们看来,一篇作文至少写到八百、一千字,那才能是高分的好文章吧?要是字都写不长,肯定不会得高分啊!
一字千金这种事情,外行人是看不懂滴。
幸好,女立案员并不是外行人,她耐着性子,从专业角度劝说:
“冯律师,我不是质疑你,我只是觉得,您在上诉理由中,只提到了‘对一审事实的法律定性不服’、认为不应当是‘侵权行为之诉’这么一个点,是不是有些不妥?你多写点儿,胜诉率也高啊,我这是为你好。
您……不会是最近刑事官司打多了吧?民事二审,可是没有‘全面审查原则’的哦,你不写的点,法庭是不会审查的,哪怕那些地方有对你有利的新证据,到时候也不能提出了。”
“别担心,我清楚着呢,就这么立!”冯见雄很霸气地肯定道。
既然冯见雄这么坚持,女立案员也没胆触他的逆鳞,只好在内心为市中院那位不知名的法官同僚默哀了。
要是这么刚的上诉书,都被冯见雄改判下来。对一审主审法官的仕途,可是大大不妙呢。
冯见雄该不会是跟一审法官有仇吧?
或者说,只是因为“彭y案”,对一审法官看着不爽,想“替天行道”?
“行了,按照你的要求归档了,我们会在5天内做好受理工作。请对我的工作评分。”把一些回执类的文件交到冯见雄手中,女立案员诚恳地笑着求评价。
冯见雄点了“满意”,飘然而去。
马和纱在旁边,懵懵懂懂地偷偷问虞美琴:“美琴姐,你知道为什么雄哥要把上诉书的理由写得这么少么?难道是字越少逼格越高?”
“当然不是了,这不是让二审法院集中资源专攻难点么。而且,我们的行为,在事实证据部分又不光彩,你确实损害了苹果公司的利益、公然使用越狱破解系统,还宣扬苹果系统的可破解性。
这些事情,干嘛到二审时再揭疮疤重提一遍?当然只提对我们有利的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