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洋人可横?

喷神 浙东匹夫 3676 字 7个月前

(注:除非底特律这种城市破产、房子估价跌到底,那么15也几乎等于不用交了,那是可以空着鬼城的。后世底特律很多标超低价挂牌销售、但是没卖出去的房子,其实就是房主为了取证,证明自己的房子不值钱了,可以少交点税,其实也不一定是真想卖掉。

因为根据美国这边的相关法律,一套房子值多少钱,本来是要看周边区块估值均价为参考的。但如果房主认为估值虚高、导致他多交税了,那也可以在网上把他的房子挂牌、公示出售一段时间。比如满45天后,还无人接盘,那市政部门就得承认“这套房子比公示挂牌价还不值钱”,而允许房主按挂牌价少缴税。)

无论在硅谷或者纽约,如果可以看到一套房子买在那儿,但是以毛坯形式空置在那里好多年——那不用问,肯定是中国人买的。只有中国这种“持有房子不需要成本”文明熏陶出来的人,才会想当然觉得房子可以白白放在那里。

而且,硅谷这地方的环境,跟大多数国人想象得不太一样——硅谷其实并不集中在旧金山市区繁华地带,而是沿着101公路一路往南铺开。

谷歌所在的山景城,苹果所在的帕罗奥图,斯坦福大学所在的斯坦福,还有uc伯克利,那都是沿着101号公路星星点点拖得老长,中间还有大片的乡村田园地块。

在湾区买别墅,如果不讲究里工作地点很近,其实还是可以淘到性价比高的好货的。

“所以,这就是你花了200万美元给我找的‘豪宅’?我招你惹你了,这么糟践我的钱?”

随着白人司机把冯见雄和虞美琴送到一幢101号公路旁边、某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废弃乡间果园里时,冯见雄忍不住就吐槽了。

这儿比谷歌公司所在的山景城,还要往南30多公里,跟斯坦福等其他硅谷核心区也离得比较远,可以说是周边10公里内什么有人气的地方都没有。

地皮的主人原来就是个种新奇士橙的农场主!这几年也不干了,撂荒了。别墅倒是挺新潮,也很有科技感,据说是被某个曾经的硅谷创业者盘下地皮新造的,用了一英亩多的地皮。

只不过,那个创业者前阵子扑街了,准备换个环境。虞美琴找到了这个资源,就趁机帮冯见雄接手了。

“不满意?不满意留给我好了,我买。”虞美琴看冯见雄不领情,也有点气不打一处来。

“行,我满意还不成么。”冯见雄在非原则性问题上,还是很能对妹子服软的,“我这不是觉得资金利用率不高么。同样的钱,在国内买房子,涨得比美国这边快多了。”

他稍微调侃了一下虞美琴的败家,然后就切回了正题。

“明天的捐款帮我准备好了吧?”

虞美琴嗡声嗡气地说:“准备好了——要是被人知道,你一个刮国内自控失控网民钱的暴发户,居然把钱捐给美国人的基金会,还不知道网上要怎么喷你呢!”

“怎么能叫美国人的基金会呢,瞧你这觉悟——这只是一个总部设在美国、但是为全球本行业利益奔走的非营利性组织。再说了,我这不是有所图么,捐多少,肯定要从其他获益方那里更多地榨出来。”

“那你不怕人到国内张扬咯?是不是被人捅出去之后,你还要跟网络暴民解释?”

“那倒不用了,保密,保密就好。”

eff基金会,全名是electronic-frontier-foundation,意译就是“电子前沿基金会”。

这是一个国际非营利组织的机构,旨在宣传数字版权和法律,使命是组织那些促进公众了解更多计算机和通讯领域发展带来的基于与挑战的教育工作,总部设在美国。

实在不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也能通过一个更简单的办法来判断这个基金会到底牛不牛逼、有没有干货——反正,在百度上搜这三个大写字母,都能搜到的基金会,那肯定不会是籍籍无名等闲之辈。

要知道,这世上的三字母缩写专有名词可是泛滥成灾。稍微名气小一点的,肯定会在百度百科上被盖掉的。一家中文百科上能普遍搜到的美国基金会,已经不算小了。

不过,出于普法和教育大众、引导社会学术风向的目标,这家公司也会经常帮忙出头,打一些公益性的官司。

大多数时候,他们打的官司都是帮助弱小的版权方、计算机软件创意、算法提供者维权,也就是站在知识产权持有者一方。

但是,偶尔他们也会就事论事,对那些知识产权巨头、专利流氓开炮。尤其是当这些巨头滥用手头的权利,或者打法律擦边球,扩张自己权利的解释范围时。

在冯见雄重生前的那个时空,从2009年到2011年,eff基金会,就为欧美市场上一批被苹果公司追溯的消费者出头,提起了代表性的反诉。(当然,主要只是在美国,因为美国的法律是允许代替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而欧洲的话,情况就很复杂,不是每个欧洲国家都有公益诉讼制度的。在于法无据的国家,eff也不可能强出头。)

那么,或许有些好奇的看官会问:那个反诉所针对的本诉,又是什么呢?

其实,那个本诉,和今天苹果公司对马和纱的起诉,在法理上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苹果公司遇到一小撮公然宣扬使用越狱手机的消费者,然后乔布斯暴君病一发作,眼里揉不得沙子,就以侵权名义把那些人统统告上了法庭。

然而最后,eff基金会出面扛下了被告方的诉讼费用,还请了大律师团提起了反诉,申明道:那些制作了苹果ios系统破解软件的人,当然是有过错的。

属于那种放在中国国内,可以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级别的错误(当然,在美国不叫这个罪)。

可是,eff也提出:那些仅仅使用了破解软件的iphone手机购买者,消费者,他们怎么用自己手机的自由,不得被干涉。苹果只能以对方违反用户协议、然后在用户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限度内取消用户的一部分权利(比如手机的保修权,这个苹果是有权取消的,因为保修属于“服务性权利”。)

至于那些消费者公然在推特上宣扬自己用了越狱的iphone、宣扬越狱用着多爽、甚至宣扬用了越狱机后装了多少盗版破解app,省了多少钱……

虽然这些宣扬是不道德的,但也是合法的。

只要这些宣扬者,本身没有提供越狱破解文件的安装包,没有给种子链接。而是只宣扬越狱的好处,而不直接提供越狱软件服务。

那么,在这个尺度之内的消费者,其自由就该得到保护。

最后,经过将近一年半的旷日持久官司,这一系列反诉以eff基金会的胜诉告终。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终裁定:公民对自己花钱购买的物品,拥有的是完全物权。物权高于债权,所有权高于请求权,这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主义法治的三大基石之一。无论何时何地,这个神圣的最高准则、价值位阶,是不容否认的。

因此,苹果公司败诉。

暴君乔布斯,终于为他的狂妄激进、目无法律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