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甚至苹果公司用那样一种假设的、极端的行为模式来解决问题,法理上来说都是比今天打这个官司更恰当的:比如,苹果公司希望马和纱停止侵权,事实上他们可以派个人把马和纱的手机砸了,然后恭恭敬敬让那人给马和纱赔钱,赔手机的物质损失。
然后,等马和纱拿着钱再去各种苹果渠道买iphone时,想办法无形封杀,不让马和纱买到(当然,马和纱还是可以买二手,找别的人身份出面代购,估计封不住)。如果苹果公司那么做,法律上倒是合理的。
可惜实现不了。
……
“拿着一台破手机,争‘物权绝对权、债权相对权’这口气?这冯见雄还真是能惹事儿啊。这种理由要不要采信呢?司法实践上,没有这方面的先例啊。”
王h法官陷入了深思。
他组织双方就法律适用展开了一些辩论,杜丘明和冯见雄自然是针锋相对,口若悬河,说到后面场内的记者们根本听不懂了,哪怕是法制版出身的。
王h法官觉得头痛欲裂,在庭审过程中再次提出,确认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同时,休庭15分钟供双方与自己的当事人沟通请示。
这个做法倒是没问题的,毕竟民事案件都是允许调解的,一些疑难的,前所未见的事实,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合意,自行了结,那就再好不过了。(人身关系类问题除外,那个不许调解,也不许自认。比如说,要求确认谁是谁爹谁是谁儿子,或者一男一女有没有夫妻关系,这种案件是不可以调解和自认的,一定要讲证据,讲事实。)
杜丘明方面,立刻跟拉蒙德先生打了一些电话。对方似乎也意识到问题在变复杂,对于本来就很没必要的赔钱问题松了口。
“尊敬的审判长,我方愿意接受调解——只要被告也接受调解,我们甚至可以放弃经济上的赔偿请求,只要他们道歉、停止侵权就行了。”
冯见雄想都没想就怼了回去:“这不可能!我们要坚持违约!赔钱尽管提好了,只要你算得清楚该配多少,放马过来。但是不继续违约是不可能的!我们有依法违约的神圣权利!”
“被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态度!”王h法官也有些动怒了。
这冯见雄特么什么人嘛!怎么就这么死皮赖脸,把“说话不算、没有诚信”这种行径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诶,对了,民法通则上有关于“一切民事行为应当依据诚信原则”的总纲的呀。冯见雄这么蛮横,能不能算他是违背了诚信原则、或者是恶意缔约……不对,得组织一下措辞……
还是看看领导的意见,这个案子哪方不能得罪吧。
在国内判案,尤其是大案,庭内的口述胜负,终究不是决定性因素的,还得看案子的影响力。
既然自己是背锅侠,就好好背完最后一任锅,说不定下场反而有所转机呢。
“众所周知,根据《民法通则》,民法纠纷之债的产生,主要可以归纳为四大类:侵权行为之债,违约责任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冯见雄纵横捭阖,当众侃侃而谈。
虽然这些话都是每一个法学生都懂的,在法庭上说出来却让人耳目一新。因为很少有人拿这种更偏向于学理性的总论来进行法庭辩论。
所以,尽管人人都知道冯见雄说得对,却不知道他后面要往哪个方向落地。
如果只是空对空,没法司法实践化,那不成摆龙门阵了么?
“卢哥,什么叫侵权行为……反正就是那四种债来着?我怎么听不懂?”台下某个刚才已经问出小白问题过的新人女记者,又不得不悄声问身边的资深同事。
“笨!就你这水平还来法制版?”那个被称作卢哥的家伙很是不屑,但也压低声音耐心回答了,
“比如我开车撞了你、我养的狗无故咬了你,我要赔你,这叫侵权行为之债。
我跟你有买房买车合同,我违约了,要赔违约金,这叫违约责任之债。
我捡到你的钱包,拾金‘昧’下了,所以应该还你,这叫不当得利之债。
我跟你是邻居,冬天看到你家破房子要被积雪压塌了,你又不在家,我自费备工具、花时间,去把你家房顶上的积雪铲了。等你回来问你要工具钱、劳务费,这叫无因管理之债。
我说的不一定精确,这是为了通俗易懂,大致上就是这样。民法上认定的债的责任产生,基本都可以归到这四类里面。”
新人女记者想了想,追问道:“那冯见雄刚才的抗辩到底想干什么?他说来说去,还是承认马和纱错了啊。只不过是从这种错变成了那种错,该赔不是还得赔?有什么用呢?”
如此一想,很多不太明白关窍的围观吃瓜群众,都对冯见雄的期待一下子降了下来。
说来说去,也是在认错嘛!无非是从这个错变成那个错!这有什么好看的!
然而,内行看门道。
一些敏锐之士,已经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刚才被问到的那个卢哥在脑内脑补了一下,立刻不屑地指出身边萌新的错误:“你懂个屁!如果冯见雄可以把损害定性为‘违约责任之债’的话,那么最后的处理方式,就绝对不可能存在‘赔礼道歉’这种形式了!你翻遍民法通则、细则、《合同法》,哪里见过违约还要赔礼道歉的?
赔礼道歉,是只适用于侵权行为之债的!我伤害了你,才需要对你道歉。我跟你做生意欺诈了你,被查出来赔钱就行了,又没道歉的道德义务!别以为‘道歉’是很随便的,在民事法律关系上,这玩意儿是跟侵权绑定的。拾金昧掉,被查出来也是不存在道歉一说的。
只有侵权,可以要求道歉,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或者‘恢复原状’。违约的话,比如租房合同里,写了不许租户自己装修、不许破坏原设计,但租户就是破坏了。房东可以在诉求里写要求恢复原状,但租户偏偏要争口气不回复,你也没办法。最多判他终止合同、搬出去、赔钱,然后房东拿着这些钱,去把房子装修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