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的评委和观众,对此都是心知肚明。
而他们对冯见雄的肃然起敬,也就更加强烈了。
那是一个不靠任何学阀背景、话语权。完全100靠智商博弈、靠操破那些立法专家们穷尽智商想出来的新法中的漏洞,从而结结实实把自己导师顶上国家某些总局顾问专家的恐怖存在!
此子竟然恐怖如斯!
至于冯见雄说的那些内容,是否能被查到,倒是没什么人怀疑。哪怕个别多疑的,现场百度一下,应该说是上道客和其他论文、专著文献查询机构上一找,也就全都有了。
冯见雄这学期的硕士毕业设计课题,刘渊明早就为他量身定做好了,就是戳破这个最高院和国知局博弈的泡沫么。
所以,那些系列论文中前置的小成果,已经陆陆续续在顶级的,至少是双核心的法学期刊上发表过了。只差最后的几个关键节点和总结论还没抛出来。
其中,以冯见雄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的、《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上的论文,就足足已经有四篇。
这着实让场内一些在读研究生的两校学生观众、乃至到场的教职人员、鲁省本地名校大学师生们惭愧汗颜。
“人家一个硕士研究生,一上手就是四篇《法学研究》,要是在我们学校,哪怕没有任何年限,这样的论文级别和数量,都能直接评副教授职称了吧!难怪人家可以硕士读一年就毕业,值了,应该给的。这是人家的实力。
不过刘渊明看起来倒也是光明磊落,居然舍得放跑这么恐怖的一台论文机器,没想着放在自己身边继续压榨……不对,刘渊明肯定也是知道自己的斤两,知道自己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驾驭不了冯见雄这样的大牛。人家肯来读他的研究生,肯定是背后许了多少宽松的条件和好处都不知道了。”
众人乱纷纷地想着,连场面都一度有些嘈杂,害得央视摄制组的工作人员不得不临时上手段降噪,免得不该录进去的声音被录了,导致最后放送效果不好。
相比之下,总结陈词和评委提问还重要么?
谁都知道,不管总结的时候怎么说,武大一方都已经毫无机会了。
最后十分钟的煎熬,虞美琴干净利落地完成了最后一击,然后等待宣判。
“现在请大家稍事休息,等评审团进行评议。”主持人说罢,场内的噪音又大了一些。
金陵师大这边来围观冯见雄的小迷妹团们,已经做好庆祝的准备了。
“相信对方辩友肯定不知道,在腾云公司内部,有好多搞内部研发竞争的工作室。他们这个做这个游戏,那个做那个游戏,承担的都是‘一级混沌’的客观科学研发工作。
当然,游戏或许听起来不太严肃,但我举这个例子,只是因为这些例子大家耳熟能详,其产品可能还玩过,而且游戏毕竟也是客观的科研成果。
除了腾云公司,还有无数互联网公司和高科技公司都这么干——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只要面对的是客观困难,是和自然法则作斗争,那就不该‘疑人也用’了?就该把资源优化配置,给学术权威们拿去分配,然后好钢用在刀刃上尽快出成果?
那为什么采用那种模式的老式公司,就是斗不过内部不同工作室狗咬狗的狼性公司呢?当然了,我们也不是推荐无限制不择手段的内部竞争,如果弄成度娘家那样两种技术路线的人工智能团队要互相到外面诋毁对方曝光家丑的程度,那显然也是管理驭下的失败。
我想说的是,这一切最大的原因,正在于人类的盲目自信,需要被‘疑’去压制。
在二级混沌领域中,我们‘疑’,是因为那些做事的人可能真的做得不够好、不如同行好。
在一级混沌领域中,我们‘疑’,是因为很多时候现代工程师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拉姆斯菲德尔面对n采访时、检讨伊拉克战争的那句名言:there-were-thg-we-know-we-know,there-were-thg-we-know-wedon’tknow……”
冯见雄大致飞速地说了一下原文,然后很快翻译成中文,毕竟这是华语辩论赛。
拉姆斯菲德尔那番话,当年被英媒评上了英语界的“不知所云奖”,说拉氏打太极,杀了萨达姆后又含糊其辞推卸发动战争的责任。
但凭良心说,这番话的哲理是对的。
“这世上有些事情我们知道自己知道,也有些事情我们知道自己不知道,这都没什么。但关键在于,这世上还有一些事情,我们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也就是说,我们不懂这些事情,但我们不知道自己不懂,我们以为自己懂了。”
(拉氏的原意是假装他不知道萨达姆没有藏核武器,他以为萨达姆藏了,所以灭了他。灭完才知道萨达姆是无辜的。就用这句话搪塞大众发动战争的理由。)
冯见雄引用和翻译完之后,立刻画龙点睛:
“在现代科研领域,哪怕是和客观规律作斗争的一级混沌系统领域内。你以为‘分工越来越细’的科研人员,就真的知道自己懂哪些、不懂哪些了么?不,他们其实不知道。更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他们不知道,并不是因为他们人品不好、或者道德败坏。
他们完全有可能是怀着一颗好心、想要走捷径报效公司、或者纯粹只是因为把可能面对的问题想简单了、把困难想轻易了,然后坏了事儿。所以,‘用人要疑’才显得那么重要。而我们在这里的‘疑’,依然可以表现为不干涉他们具体做事、对他们充分尊重、发挥他们的创意才华。但同时给予科研竞争,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用其他工作室和项目组来查漏补缺、无则加勉。
我觉得这种查漏补缺无则加勉的制度,跟‘不尊重’科研人员丝毫扯不上关系。相反,我们是尊重他们的同时,又疑他们,这一点没有任何矛盾。
说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一个例子——也算是我目前在做的一些课题吧。从2007年开始,因为新《专利法》修改后,最高院出台了一些相应解释,把‘审查员驳回后、申请人申诉至复审委改判’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效力,从原先的‘发回审查员重审’,改为‘直接改判授权’。
但事实证明,一两年下来,这条解释背后的法律风险非常之大。我的导师刘渊明教授,这两年就在深入研究这个问题了,发现了一些因为这个制度而被漏放过去的、本该无效的发明专利。最近,作为国知局的顾问专家,他也在奔走呼吁,并且出专题的学术专著,让各方重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