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倏忽而过,草木凋零,钱塘这座江南城市,也从秋老虎的余韵中,彻底过渡到了寒意浓重的深秋末尾。
当然,这一个月里冯见雄并没有闲着——哪怕仅仅是为了事后别人复盘时,看起来不那么突兀,减少一点表面破绽,他都会让自己显得不那么闲。
何况,冯见雄本来就有好几个领域的生意在做,需要牵扯他精力的事情非常多,所以连装都不用装,自然而然就能显得“他压根儿已经忘了范建这号人物、也没打算为周天音出头”的样子。
作为一个资深大律师(虽然还没执照,但灵魂层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已经是资深大律师了),冯见雄深谙不要在风口上报仇的道理。
正面打脸、快意恩仇,看上去很高光很装逼,实际上都是作死,只会徒增自己的嫌疑。
连那些想自杀的人都懂:如果想自杀的同时,顺便骗点保,怎么也得在自杀前提前两年买人身保险对吧?
要是买了人身保险不满两年就自杀,保险公司可是能够依法不赔的。
因为这会被认为是“为了自杀骗保而蓄意买保险”,按《保险法》保险公司天然免责。
只有超过了两年,法律才会判定为“没有人能够有那么坚定的意志,下定决心两年后死,就真的忍辱负重多活两年,人的意志力,不足以支撑一个死志持续两年。所以,买人身保险后两年以上才自杀的,应当判定为临时起意自杀,而非买保险是就已经想自杀”。
所以,君子报仇,n年不晚嘛。
那些明明游走在法律边缘,还非要当场打脸回去的人,多半只能是都市小白文主角,现实生活中是活不下去的。
他们的智商和心志坚韧程度,连一个自杀的废物都不如。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阴者留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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