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上面的研究可是清清楚楚表明,异性之间因为遗传性状高度相似而带来的性吸引力,是非常强的。古代的表亲婚姻之所以那么多、而且多半还很和谐,就是因为男女双方之间有性吸引力。只是因为伦理的限制,才没有导致更可怕后果的发生。
你现在却直接否认了遗传性性吸引的的存在,那你置《雷雨》、《满城尽带黄金甲》乃至那些琼瑶剧于何地?你以为它们都是小说和剧本,是瞎编的?可是那些‘祝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悲剧,在历史上可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有原型背景的!”
田海茉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不过其实并不是很严密——没办法,她只是假装洗个脸的功夫,偷偷谷歌来的。能组织成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没想到你还涉猎挺广的么。可惜,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冯见雄赞了一句。
在没有逼乎的年代,能仅靠谷歌、这么快回答出这些现编的答案,说明应变能力已经很强了。
冯见雄继续解释:“遗传性性吸引这个概念,当然是存在的,我刚才并没有否认。我只是说‘生活经历和血缘’是两个独立起作用的范畴。
综合我说引用的普赛.伍尔夫《论近亲繁殖厌恶心理与基因吸引综述》,以及你刚才举的那一期《british-journal-of-medical-psychology》上的相关研究,这个问题其实可以这样描绘:
首先,异性之间,对于和自己遗传性状特别相近的人,确实是很容易产生吸引和好感。这种吸引和好感的概率如果量化一下,大约是完全没有遗传性状相似性的普通人之间的几十倍。
可是,人类并没有因为近亲繁殖而灭绝,这说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自然有一套抵消这种遗传性性吸引的反面机制——那就是我刚才说的‘从小、尤其是性成熟发育期那几年里,共同生活的经历’,这种经历会导致人产比‘遗传性性吸引’更强大的性厌恶和排斥,从而防止兄妹或者姐弟之间产生那种想法。
其实,哪怕不从严肃的学术角度来辩论这个问题,仅仅说生活经验,这个问题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异性之间的性吸引力的产生,很重要的一点是最开始要神秘和陌生。
正如我们常说的恋人之间真正的热恋期只有18个月,18个月后多巴胺的分泌量会消退、激情会褪去。如果有责任性的男女,在啪啪后18个月还没有分手,那只是因为他们利用自己的责任感,把激情之爱转化为了淡泊悠远类似亲情的感情。
而青少年性成熟期那几年就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就会缺乏这种因为神秘陌生而产生的激情吸引——你想想,如果一个男人,你还没来得及想到和他做爱,就已经连续好几年跟他一起吃喝拉撒睡,他会肆无忌惮在你面前排队上厕所,连放屁都不掩饰,你还会对他感兴趣么?不觉得倒胃口么?”
“你这么一说……倒也似乎不无道理。”田海茉沉吟着,居然忘了反驳,主要是这番道理确实说到她心里去了。
果然对男人,还是要先保持点神秘感,上过床了才能慢慢去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
也难怪那些天天贴身给女神端茶递水早点睡的屌丝们,追的功夫下了这么多,却总是万年备胎甚至千斤顶了。
激情都还没调好,就先关照对方的起居,那不是南辕北辙么?
随即,田海茉又想到了自己和冯见雄之间——如果“激情期”过了,自己还是他的情人,还没能证明自己不是花瓶、安分下来“相夫教子”,是不是就一辈子都只是他的情人了?